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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要求入境外国人提供指纹等识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7: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自11月20日起,在日本各地海关接受“上陆审查”的入境外国人,均有义务提供指纹和脸部照片等个人识别情报。 尽管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强调这项措施是为了对恐怖分子和恐怖事件防患于未然,但日本政府的防恐扩大化做法还是遭到广泛反对。法律人士更对新修正案及相关措施的司法正当性提出质疑。日本辩护士联合会公开发表意见书,指出强制外国人按指纹、拍脸部照片等做法,与日本国宪法第13条及自由权规约第7条相违背。 根据入管局特报,新出入国审查手续将于11月20日开始实施。新手续规定,即日起申请进入日本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国审查时必须在专用的机器上留下个人指纹和脸部照片。新规定实施对象是全体入国外国人,也包括再入国的在日外国人。外国人若拒绝提供指纹和照片,将被拒绝入境。作为特例,以下人员可获免除:1.特别永住者;2.未满16岁的儿童;3.持“外交”和“公用”在留资格签证者;4.受招待的外国行政机关首长;5.受法务省确认,相当于前述后两种身份的人员。 另外,为了提高日本人和满足相应条件的外国人入境的便利性和通关效率,能快速识别个人情报的自动化信道也将开启。自动化信道的利用对象,包括持有效护照的日本人,持有效护照和再入国许可的外国人。利用者必须事先登录护照信息、个人指纹等能够确认个人身份的相关情报。东京入管局的再入国申请窗口和成田机场第一、第二候机楼的出国审查窗口,将从11月20日开始接受事前登录。登录完毕,即可利用自动门信道。 针对这一系列新出入境改正措施,日本辩护士联合会在10月11日再一次提出了反对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对于按指纹和拍照片的做法是否能有效防止恐怖和犯罪、是否必要、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都应该慎重探讨。提供个人指纹的义务化做法,与宪法第13条禁止伤害个人尊严与品位的规定相抵触,也违反了自由权规约第7条。意见书更要求国会根据科技的发展、国际动态的变化等进行综合考虑,重新讨论这种做法的必要性和适用外国人的范围。 更严重的是,法务省入管局在收集到入境外国人指纹和脸部照片后,对于这些庞大个人情报的保存方法、保存期限,以及出于何种目的而加以利用等,没有设定任何相关规定和条令,令人担忧。自动化信道的利用虽然是任意的,但由于明显比原来的人工入境手续节省时间,在事实上带有某种强制诱导性。日辩联认为,出入境机关从自动化信道上获取的个人情报,应该设定只用于出入国的便利,而不能被用于犯罪搜查、在留状态、生活状态等管理和监视。为了防止针对包括日本人和特别永住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监视,严格限制个人识别情报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极其重要。(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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