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朝就南北经济合作达成多项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22:47 新华网

  新华网首尔12月6日电(记者 李拯宇 干玉兰)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日在首尔结束,韩国和朝鲜在会上就铁路货运和造船等各领域的合作达成多项协议。

  本次会议为期3天,韩朝双方就多个经济合作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讨论。在会议结束时,韩国副总理权五奎和朝鲜内阁副总理全胜勋共同发表了《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议》。双方在协议中表示,南北双方就继续积极发展和扩大南北经济合作、以实现民族经济的均衡发展与共同繁荣达成共识。

  根据协议,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将在原有的分委会基础上新设两个分委会,分别管理资源开发和制定有关经济合作制度。双方决定,从12月中旬开始陆续举行委员会下辖的造船与海运合作分委会、开城工业园区分委会、保健医疗与环保合作分委会等分委会会议,就各个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进行具体协商。

  双方还决定,2008年上半年在平壤举行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根据韩国总统卢武铉和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10月4日在平壤发表的《南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宣言》,双方决定将原有的“南北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升格为副总理级的“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

  11月中旬,韩朝总理举行会谈并签署了《关于设立和运营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的协议》。根据协议,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主管韩朝的交流与合作,下辖多个分委会,分别管理韩朝不同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双方委员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共同会议。

  全胜勋率领朝鲜代表团于4日中午乘包机抵达首尔,这是1992年以来朝鲜内阁副总理首次访问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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