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家旅游局拟规定 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先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1:0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旅游途中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应先行赔付!”时隔6年后,国家旅游局再次修改作为旅行社行业“游戏规则” 的《旅行社管理条例》,5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将《旅行社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上网公布 (www.chinalaw.gov.cn/),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金由60万元降为20万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由160万元降为140万元。 30日内要求旅行社协助更换商品或者全额退款,60日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旅行社应当先行支付退款。而且地接社违 约造成游客损失的,组团社要先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再向地接社追偿。 将对不诚信旅行社形成较大的冲击,市场将重新洗牌。”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