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拟规定 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先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1:0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旅游途中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应先行赔付!”时隔6年后,国家旅游局再次修改作为旅行社行业“游戏规则”

的《旅行社管理条例》,5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将《旅行社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上网公布

(www.chinalaw.gov.cn/),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保证金从60万降至20万
  与旧条例相比,新方案降低了旅行社准入门槛。首先降低了质量保证金的数额,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

金由60万元降为20万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由160万元降为140万元。
不诚信旅行社受较大冲击
  新方案中最重要的一项“游戏规则”是,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价格欺诈、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者有权在

30日内要求旅行社协助更换商品或者全额退款,60日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旅行社应当先行支付退款。而且地接社违

约造成游客损失的,组团社要先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再向地接社追偿。
  “‘购物回扣’这颗毒瘤并没有从旅行社行业中抹去。”广之旅营销总部副总经理温前说,“新版条例实施后,

将对不诚信旅行社形成较大的冲击,市场将重新洗牌。”
据成都商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