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女子遭强奸反被判鞭刑续:国王对其表示宽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1:30 新京报

  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沙特女子遭强奸反被判鞭刑一案最近又有了新进展,沙特国王阿卜杜拉已经宽恕了这名女子,不过政府强调国王的宽恕不代表对国内司法体系和判决产生怀疑。

  宽恕基于“人民的意愿”

  据沙特媒体17日报道,沙特国王阿卜杜拉已经对遭强奸的这名女子表示宽恕,并引用司法部长本·穆罕默德·沙伊克的话称,国王的宽恕并不意味着对法官判决存在疑虑,而是基于“人民的意愿”作出的决定。

  沙伊克称:“国王经常设法减轻那些承受苦难的沙特公民的痛苦,当国王觉得某些判决可能会引发犯人心理上不良的影响时,尽管他确信判决公正无误,他也一定会这么做。”

  沙伊克强调,国王是唯一一位能够签署宽恕令的人,他的这种做法重申了沙特司法体系确实非常“诚实”和“公平”。“国王的法令加强并确认了我们此前对法庭的认知,对待不同的案件,法官的判决都很公正有效,被告也有充分的权利去上诉。”

  判决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

沙特国王的宽恕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内外压力的结果,只不过以一种体面的方式结束长达一年多的纷争。

  2006年,一名女子遭强奸反被判鞭刑后,引起了沙特内外的广泛关注。沙特国内的妇女权利组织要求国王出面干预判决,并把此案上升到国家形象和事关全沙特妇女利益的高度,并谴责法院判决有失公允。

  沙特的海湾盟国也罕见地对邻国法院的这一判决表示遗憾,并通过私下渠道要求沙特国王“重视”该案件对阿拉伯世界的影响。沙特最大的盟友美国也对案件的判决表示“震惊”,加拿大政府甚至用“野蛮”来评价判决。

  ■ 案件回顾

  2006年一名19岁的女子和一名男性朋友在同乘一辆车时遭到7名歹徒绑架,随后这名女子被轮奸。沙特法院以“女子在强奸案发生前与无血缘关系也非其丈夫的男子同车,违反性别隔离”为由判该女子90下鞭刑,对强奸犯只判处最高5年的徒刑。女子不服上诉。今年11月,沙特高等法院把对歹徒的监禁改为9年,但对女子的鞭刑增加到200下,并判处6个月监禁。(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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