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夫妇组织22名女生卖淫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1:30 华龙网-重庆晨报
   




贵州两对教师夫妇利欲熏心,十多次强迫未成年中小学生到外地卖淫,公安部曾发A级通缉令捉拿

  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震惊了全国。12月14日上午,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威宁县对驰垚、赵庆梅等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侄女成第一个牺牲品
  28岁的赵庆梅是威宁县雪山镇银光村人,嫁给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曾用名彭云)后,曾在威宁县新发乡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由于嫌工资太低,赵庆梅后又在学校里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初,赵庆梅在与本乡女青年魏雁琴(在逃)聊天中得知带少女“卖处”可以找钱后,赵庆梅就动心了。而赵庆梅丈夫的侄女彭某竟成了其第一次作案的牺牲品。
  3月初的一天,赵庆梅与魏雁琴共谋后,将彭某和杨某两名学生骗至赵庆梅家住宿。次日,赵、魏将两女孩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陈胜祥(另案)、向新林(已死亡)分别先后交换强行与彭某、杨某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取了陈胜祥的4900元,并威胁彭某、杨某不能给家里人讲。
教师夫妇组织学生卖淫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赵庆梅的胆子越来越大,并且邀约与丈夫驰垚同在新发乡任教的教师海龙及其妻子李辉艳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多名中小学生卖淫。
  没过几天,赵庆梅、李辉艳共谋后,将学生孔某、杨某、杨某某、李某分别骗到两人家里住宿。当晚,赵庆梅、李辉艳将准备带4名女孩外出卖淫的事告知了驰垚和海龙。身为新发中学的教师驰垚和海龙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参与犯罪。
  第二天,赵庆梅、李辉艳则将孔某等4名女孩带到六盘水市李龙香的旅社里。随后,驰垚和海龙也赶到旅社。李龙香将杨某某带到韩平珍的旅社内,由韩平珍联系嫖客与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赵庆梅、李辉艳、驰垚和海龙将孔某、杨某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陈胜祥与杨某、孔某两名女孩先后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了陈胜祥4000元现金。
帮助丈夫强奸女孩
  2006年4月的一个星期五,赵庆梅将罗某、管某两女孩骗到六盘水市代顺琴家旅社。代顺琴随即打电话与重庆人沈天利(另案)联系。沈天利次日赶到代顺琴家旅社,强奸了管某。事后,代顺琴收取了沈天利的1500元,并给了赵庆梅1000元。当日上午9时,在赵庆梅的帮助下,驰垚在代的旅社里强奸了罗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魏雁琴、李辉艳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彭某某、杨某某等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赵庆梅等人共作案11起,其中最多一次带出5名在校女学生强迫卖淫。身为教师的驰垚、海龙明知其妻赵庆梅、李辉艳的举动是犯罪行为,却积极分别参与了强迫学生卖淫行为。李龙香、袁玉平等人则介绍、容留强迫23名女孩与嫖客陈胜祥等人发生性关系,共获赃款32350元。
A级通缉令捉拿夫妇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中央、省各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部、省督办案件。李辉艳、海龙、李龙香、袁玉平等人先后被抓获。
  2007年7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在全国通缉捉拿强迫多名女生卖淫的赵庆梅、驰垚夫妇。8月10日,驰垚、赵庆梅在潜逃近一年后在四川攀枝花市被贵州省警方成功抓获。
夫妇二人均获死刑
  经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驰垚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李辉艳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海龙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其余十四名罪犯,分别以犯强迫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
  12月14日上午,法院宣判前,脸色苍白的赵庆梅在威宁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感到自己罪孽深重,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所有受害者及亲人。
据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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