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总统委员会批准大赦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0:21 新华网

  新华网巴格达2月27日电 (记者 惠晓霜 亢德喜) 伊拉克总统委员会27日批准了2008年预算案和大赦法,但没有就省级选举法案达成一致。

  伊总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该委员会已将省级选举法案退回议会,要求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重新审议。尽管总统委员会否决了这项法案,但同意于今年10月举行省级选举。

  伊拉克议会经过数月激烈争论,于本月13日通过了上述3项法案。此前,省级选举法案中争论的焦点是由中央还是地方决定省长的任免。议会通过的法案采取了折中方案,即中央和地方在此问题上都有参与的权力。

  根据伊拉克宪法,议会通过的法案需得到总统委员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伊拉克总统委员会由总统塔拉巴尼、副总统哈希米和阿卜杜勒-迈赫迪3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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