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通过法律草案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23: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布拉格3月18日电 捷克政府内阁昨天通过一项允许双重国籍的法律草案,这项法案一旦获议会通过和总统签发,已加入别国国籍的原捷克公民及其子女将用不着在获得捷克护照时放弃其它国籍。

  捷克内务部发言人弗拉迪米尔.谢帕卡说:“政府正要考虑是否有可能使取得双重国籍的程序更加简单和容易,其首要目的是为了给予原先被剥夺了国籍的原捷克公民以及他们生活在国外的子女更好的地位。”

  “政府希望以此促进原捷克公民在这里,在他们的祖国,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谢帕卡表示。

  据捷克媒体报道,二战结束之后,前捷克斯洛伐克经历过两拨向外移民浪潮。1948年估计有20万人远走海外。1968年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军事集团入侵捷克后,又有大约15万人被迫离开祖国。他们当中有不少人被剥夺了前捷克斯洛伐克国籍。

  1989年之后,许多流落国外的前捷克斯洛伐克公民回到祖国生活,但是除了90年代初期有例外,这些人非得注销别国国籍才能重新获得捷克国籍。

  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在捷克出生的美国公民才有权利做出保留两个国籍的选择。比如著名的网球明星玛蒂娜. 纳芙拉蒂洛娃和参加过今年总统竞选的经济学家扬. 席维纳尔都同时拥有美国和捷克护照。

  据报道,新法律如获议会通过和总统签发,将从明年生效实行。(黄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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