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要求印度等国外交机构缴纳5千万不动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1:29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美国媒体18日报道,根据纽约地区联邦法院法官杰德·拉科夫的裁决,印度、蒙古国和菲律宾三国政府须向纽约市缴纳总额高达5760万美元的不动产税。

  美联社说,美国最高法院去年作出裁决,认定纽约市有权向外国就非外交用途的不动产征税。拉科夫17日依据这项判决作出上述决定。

  依据裁决,印度须为一栋邻近联合国总部的26层大楼缴纳4240万美元不动产税,这栋楼有20层用作领馆职员宿舍;蒙古国要为一座6层楼缴税430万美元,这座楼中有两层用作职员宿舍;菲律宾则需为一座大楼缴纳1090万美元税款,这座楼位于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黄金地段,其中设有餐厅、银行和航空公司办事处。拉科夫认为,根据《日内瓦公约》,外交机构拥有的不动产中,非外交用途部分只有机构负责人的住宅不用缴纳不动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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