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美高法首审禁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9:22 半岛都市报

  美国最高法院3月18日举行听证会,审理华盛顿市政府禁手枪令是否违宪一案。这是最高法院去年11月同意受理此案以来首次召开听证会。美国媒体普遍认为,这是一次“历史性”听证会,因为它预示着美国最高法院将在数月后首次就个人能否依宪法拥有枪械一事作出明确阐释。这一判决必将对美国枪支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高法召开听证会

  私人枪支管理一直是美国社会的敏感话题。围绕公民能否持有枪支,政府是否有权禁枪等问题,“禁枪派”和“反禁派”针锋相对,争论不休。

  2003年“赫勒案”再次将这一争议推向前台。当时担任华盛顿联邦法院警卫的迪克·赫勒申请私人拥有枪支遭到管理部门拒绝。他于是将华盛顿政府告上法庭,认为后者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事实上,在华盛顿,被禁枪的不止赫勒一人。华盛顿政府1976年颁布实施禁手枪令,禁止市民在家中持有手枪。这项法规一直沿用至今。赫勒与华盛顿政府的官司引起美国民众持续关注。去年3月,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判决华盛顿政府违宪,赫勒胜诉。华盛顿政府不服,随后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18日就此案召开首次听证会,这是最高法院近70年来首次审理类似案件。法学专家认为,判决结果将对美国枪支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宪法之争从未间断

  “赫勒案”的争议焦点是美国法律界的“疑难问题”:宪法第二修正案。

  这份1791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说:“纪律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安全之所需,这类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法学专家认为,这一规定让美国公民私人持有枪支获得一定宪法依据,而最高法院自修正案通过以来,从未对这段文字给予过明确司法解释。

  庭外游行分成两派

  宪法第二修正案通过后,相关争论多年来从未间断。支持私人持有枪支者认为,修正案中的“民兵”指的就是公民个人,因此公民私有枪支的权利不容侵犯;而“禁枪派”则说,这里的“民兵”仅适用于政府控制的武装团体或为之服务的人,所谓持枪权只是一种“集体权利”,手枪没有任何合法用途。

  听证会举行同时,最高法院门外聚集了数十名游行者。他们分属“禁枪派”和“反禁派”两大阵营,在法庭外宣传各自主张。

  美联社说,一些民众早在两天前就“驻守”在法院周围,他们排队站在门口,等候旁听席对外开放,希望亲身经历这次“历史性听证会”。美国民间团体“防止枪支暴力布拉迪运动”成员在最高法院广场高举统一印制的写有“制止枪支暴力”的标语。而一些支持私人持有枪支的人则在标语牌上写道:“自卫是基本人权”、“罪犯偏爱没有武器的受害者”。

  美国律师协会预测,一旦最高法院最终判定拥有枪支是“个人权利”,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在枪械管理方面的权威将受到削弱。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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