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向伊拉克派自卫队被判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16:08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谢德良

  据《北海道新闻》4月20日报道,4月19日,第14期约百余名航空自卫队员结束派遣任务后从伊拉克回国。这是“派遣违宪”判决后首批回国的航空自卫队队员。同时(在爱知县小牧基地)“迎接”这些队员的,还有打着横幅标语的当地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反对派遣活动,要求政府从伊拉克撤回全部队员。

  据日本媒体报道,4月17日,名古屋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违宪。此案的原告是前日本驻黎巴嫩大使天木直人和一些普通民众。原告方认为:日本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是行使武力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不允许保持武力或行使交战权的日本宪法第九条,侵犯了民众的和平生存权,因此要求政府为其精神上遭受的痛苦支付精神损失费。

  在先前的名古屋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对于原告停止派遣的要求不予受理,称“这并非同具体权利和义务有关的纷争,原告的诉求不合法”。对于原告提出的每人1万日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法院也予以驳回,称“无法认定民众的具体权利受到了侵犯”。一审全面败诉后,原告方向高院提起上诉。在17日的二审判决宣读程序中,因为作出该判决的原审判长青山邦夫已经“退官”,而改由另一名审判长高田健一代为宣读。该判决认定:“在伊拉克进行空中运输活动的航空自卫队违反了宪法第九条。将多国部队的武装兵员空运至战斗地区,这是行使武力一体化的行动”,裁定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违宪。针对该判决,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表示,日本政府继续派遣航空自卫队赴伊活动“不存在问题”。目前,航空自卫队仍在伊拉克开展空中运输活动。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宪法专业教授水岛朝穗,在《朝日新闻》“我的视点”发表专栏文章认为,针对向伊拉克派遣航空自卫队的活动,名古屋高等法院作出的该行为违宪的判决,是极其重要的判决。围绕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海湾战争后派遣扫海艇等派遣活动,引发了那么多的诉讼,但前面的哪一起都以败诉告终。在这次名古屋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中,理由部分第一次作出(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属违宪的判断,这是自1973年长沼奈基胜利女神导弹基地诉讼、札幌地方法院作出类似判决后,民众的和平生存权第一次在宪法上被认定。虽然这些都是常识性判断,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青年参考》报记者在日本街头就此进行了随机采访。从事旅游行业的伊藤诚说,他从报纸上看到一个细节,那就是该判决的判决者和宣读者不是同一个审判长。日语“退官”是辞去官职的意思。作出该判决的原审判长青山邦夫为什么审结完这个案子后“退官”了呢?他一直没能看到相关的后续报道。伊藤诚说,他不知道原审判长青山邦夫以前审理过哪些案子,但这个案子的判决将注定使他在日本司法史上留名。他的“退官”行为,就像高明的戏剧导演,在戏剧的高潮部分戛然而止,让观众沉浸在他所创造的艺术氛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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