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宣布新宪法在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23:06 新华网

  新华网仰光5月26日电(记者 张云飞)缅甸新宪法全民公决委员会26日发表公告说,新宪法在全民公决两个阶段投票中都获得通过。

  据缅甸国家电视台报道,全民公决委员会的公告说,缅甸全国有投票权的公民为2728.88万人,实际投票率为98.12%,其中92.48%的人投了赞成票。

  5月10日,缅甸在278个镇区举行了第一阶段新宪法全民公决投票。24日,第二阶段全民公决投票在仰光省和伊洛瓦底省受灾的47个镇区举行。

  根据新宪法,缅甸国名将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为内比都,缅甸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还是包括三军总司令在内的国家国防和安全委员会的主席。缅甸实行多党制、市场经济制度,奉行自主、积极、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

  缅甸军队1988年在国家经历数月动荡后接管国家政权,同时废除了原有宪法。1993年,军政府开始召集国民大会,启动制宪进程。2003年8月,军政府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2004年恢复举行中断8年的制宪国民大会。2007年9月,国民大会完成使命。2008年2月,缅甸官方正式宣布将于2010年根据新宪法举行多党制全国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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