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判定外长签署泰柬公报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00:15 新华网

  新华网曼谷7月8日电(记者沈敏 张秋来)泰国宪法法院8日判决,泰外交部长诺巴敦上月与柬埔寨方面签署了关于柏威夏寺申请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泰柬联合公报,此举没有事先取得国会批准,违反了泰国宪法。

  宪法法院认为此举违反了泰国宪法第190条,该条规定签署任何涉及泰国领土完整的国际协议须经国会批准。

  据悉,在泰柬联合公报中,泰国政府表示“积极支持”柬埔寨为柏威夏古寺“申遗”。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7日批准了柬埔寨将柏威夏寺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请。

  民主党领袖阿披实和部分国会议员已表示,将分别对外长诺巴敦和总理沙马领导的整个泰国内阁提出弹劾动议。

  柏威夏寺位于柬埔寨柏威夏省与泰国接壤的边境地区,柬泰两国在历史上都曾宣称对该寺所属区域拥有主权。1962年6月15日,国际法院将柏威夏寺判属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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