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奥巴马:从混血儿到哈佛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11:06 南风窗

  储昭根

  6月27日,当奥巴马和希拉里肩并肩出现在新罕布什尔州小镇团结镇的造势场合时,民主党进军白宫的号角发出了今年1月初选打响以来最为高亢的共鸣声。20天前,当希拉里在位于首都华盛顿的国家建筑博物馆喊出“Yes,weca n!”这样的典型奥巴马口号时,还有许多妇女在为她跑遍50州最后痛失总统竞选资格而感伤落泪,而今,在奥巴马领先共和党对手麦凯恩5到15个百分点的不同民调之间,民主党人整体上被今年11月的胜利前景所激动,他们再不会从希拉里的眉宇间察觉到曾经“偶尔闪过失落”的表情。

  对奥巴马来说,获得“决不轻言放弃”的希拉里的站台支持,是比之前获得约翰·克里、爱德华·肯尼迪等民主党大佬和爱德华兹、戈尔等见风使舵派的支持更为重要的竞选成就。奥巴马总有办法把这些比自己出道早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政客团结在身边,与他一道去争取属于民主党的荣耀。那么,这个美国史上第一个取得总统提名的非洲裔,这个象征着美国政治划时代意义的年轻人究竟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呢?他又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呢?

  从混血儿到哈佛博士

  奥巴马的全名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州火奴鲁鲁。他的父亲老贝拉克生于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母亲雪莉·安·邓纳姆生于堪萨斯州的威奇托。对于童年记忆,奥巴马在他1995年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

  奥巴马的母亲安是在夏威夷大学的俄语班结识比她大11岁,当过放羊娃、并在家乡早已娶过妻子的老贝拉克的。他们瞒着同学和朋友在毛伊岛悄悄结婚,年仅18岁的安当时已经怀上奥巴马3个月。儿子还不满周岁,老贝拉克便抛妻别子赴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第三任妻子露丝回国,当起了肯尼亚政府的经济师。

  父亲离开了,当教师的母亲不久改嫁一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外国学生罗罗·苏托洛,并生下女儿玛雅。奥巴马6岁时,被母亲和继父带到印尼。在雅加达的天主教小学里,奥巴马尚不在乎同学的戏弄和“黑鬼”的绰号,他学会了吃豆腐和印尼豆豉,跟同学一起踢球、爬树摘番石榴。他还学会了印尼语,并且自豪于他和妹妹所拥有的“小联合国”家庭。

  10岁时,奥巴马再遭打击——母亲与继父离婚,但留在印尼以继续完成夏威夷大学人类学博士的田野调查论文,奥巴马则被送回夏威夷,与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奥巴马的外公参加过二战,退伍后成为家具推销员。外婆玛德琳如今已有80多岁,仍住在檀香山。她只念到高中,但极为能干,从秘书一直做到夏威夷银行副总裁。玛德琳为了补偿外孙奥巴马遭遇的不幸,把他送进火奴鲁鲁最好的大型私立学校普纳荷。全校1200名学生中只有3名非洲裔,奥巴马就是其中一个。他从5年级开始一直读到12年级,并于1979年毕业。

  在中学阶段,开始明白世事的奥巴马被混血身份困扰。为了找回自信,他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个非洲国家的王子。而当他的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来夏威夷看他,并应邀来他的学校演讲时,奥巴马就坐在听演讲的同学中间,他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这是两岁后的奥巴马与其生父在1982年一次车祸中死亡之前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倍感失落的奥巴马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甚至吸食大麻和可卡因,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放荡不羁和英俊的奥巴马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但他仍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高中毕业前的一个舞会上,他竟将已经交往了很久的女友甩掉,闪电般地与另一名只有15岁的白人女孩交往。当奥巴马一天晚上搂着新女友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在这之后,兴奋到极点的两人直接前往酒店开房!可是没过多久,这位尚未成年的女孩也一样惨遭抛弃。“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奥巴马在自传中回忆道。

  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先是在加州“西方学院”就读两年,之后转学至位于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那里主修政治学,重点研究国际关系。在1983年取得文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1985年,他搬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其间他主导了一个非营利计划,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举办职业培训,帮助失业的工人安顿生计。奥巴马到现在都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并在随后加入牧师杰里迈亚·赖特所在的三一联合基督教会。

  在芝加哥当义工3年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在毕业前一年当选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首位非洲裔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但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残留了一些早年桀骜不驯的作派。因为违章停车,他总共领到17张罚单,但他只肯付两张。直到17年后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账付清。

  带着哈佛光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律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并于1 992年与此前在另一家律所实习时认识的小他4岁的律师米歇尔结婚,生下两女。米歇尔出身芝加哥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来又进入哈佛法学院,现在是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副主任。而从1993年至2004年,奥巴马也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宪法学。换句话说,奥巴马夫妇身上集合了普林斯顿等4所名校的光环,其精英化程度丝毫不输于克林顿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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