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07:25  解放日报

  今年8月12日是中日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30周年。该条约是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后,两国关系史上又一里程碑。 它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应在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据新华社电)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