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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投票,奥巴马会当选
文:沈丁立
奥巴马的优势
为什么如果马上投票,奥巴马就能当选?他凭什么胜出?他资历尚浅,怎么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奥巴马的优势在于他的年轻、聪明。47岁,富有动员力,是他天生的生理优势;哈佛大学毕业,2004年当选国会参议员,一届参议员历时6年,他才做了不到2/3。在芝加哥这个地方,老百姓很喜欢他,教授们也很喜欢他,而美国中部各州历来都是总统竞选的关键地带。一个州只能有两个联邦参议员,他这么年轻,凭什么当选?而他在40岁出头就能击败竞争者而当选联邦参议员,这需要很多地方历练才有可能,可见他在地方上从政经验丰富。在国会参议员的位置上,他只不过才“练”了4年,就达到如今这个水平;如果给他20年时间,他即使不当总统,也总有一天会在国会议员中出人头地,成为美国第三、四号的人物。
在选举政治中如何筹钱,如何最有效地花钱,已成为美国总统候选人能否竞选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小布什总统的第一个任期竞选需要8000万美元,第二任的竞选要1亿多美元。这次奥巴马筹到3亿美元,你说在首都华盛顿刚出道的人,他凭什么能拿到这么多钱?美国历来筹钱的模式是闭门筹款、富人给钱,奥巴马怎么做呢?他明白自己很难按传统的模式筹到钱,他要变革。他就开个网站,告诉选民:谁想知道奥巴马候选人的最新情况,谁就把名字写在上面,就会不断地得到关于奥巴马的最新消息。就这样他们就得到了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的名字、E-mail地址和电话号码,从中吸纳到一笔又一笔小额捐助,每笔15美元到50美元不等,一举成为史上筹款金额最高的美国总统竞选人。但从人均算,仅相当于每个美国人为他捐了1美元,可见在筹款上还有多少继续开拓的潜力。
他的优势还在于政治胆略。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开战之际,他就持反对态度。那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冒着得罪选民的风险,因为当时很多老百姓支持伊拉克战争。老百姓为了报复“9·11”事件的侵略者而支持打仗,假如你一定说不要打仗,你下次要承担被轰下台的风险!所以希拉里参议员当时投了赞成票,约翰·克里参议员投赞成票,麦凯恩参议员也投赞成票。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能力排众议,表现出远大的洞察力,以及对国家的忠诚,勇敢地说出反对意见来,是比较难得的。今天在竞选总统时,他当时的表态给他带来巨大的回报,这是他的政治洞察,也是他的政治理念。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孩子有两下!他也是在自己的政治生涯中拼搏出来的。
谁帮助了奥巴马
奥巴马的另外优势,在于他的对手,恰恰是太有利于他今天走到这一步。
我们首先看一下美国总统小布什,他主导发动的伊拉克战争,美国军人死亡4000多,花钱几千亿,对美国政治和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如果小布什没有留下这么多负面的遗产,民主党近年来也不会获得那么多支持。
这次初选中,奥巴马得到谁的支持呢?他得到了以前对大选投票不太感兴趣的广大大学生的支持。大学生历来有选举权,但他们中的多数过去不太去投票,对政治缺乏兴趣。而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的缺乏法理,在阿富汗战争中的诸多丑闻,如美国大兵在阿富汗强奸妇女等,使大学生们普遍感到国家形象受到损害,从而激起了他们参与政治的激情。相当多的青年人觉得,下届总统不应该是共和党人,而希拉里当选无非相当于克林顿总统任期的延长。过去布什家族执政12年,克林顿8年,如果再给希拉里4年,加起来这两家就做了24年总统。美国能有变化吗?没有。所以这次美国青年人竭力渴望变革,大学生说看腻了,要出来投票,他们中的很多人支持了奥巴马。但是这种热情能维持多久?是不是在未来几个月中会下降?如果是下降的话,奥巴马就很难说了。
第二,为什么一年前希拉里民意调查一度领先奥巴马20个百分点,却又让奥巴马反败为胜?这里面一定有道理。这个道理第一就是看谁筹钱多。奥巴马的筹款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总统的选举竞选模式。从下一届总统竞选开始,将来哪个候选人都不愿放弃每一个老百姓可能捐出的1美元。而希拉里作为白人精英,并获克林顿支持,她一开始在闭门筹款中的优势使得她不必去开拓新的财政来源,这最终导致她在筹集资金上落败。
其次,希拉里不愿意为曾经支持伊拉克战争而向公众道歉的傲慢态度,使其严重失分。希拉里只是说过去她支持这场战争,是因为总统误导了大家,她是没有责任的,她表示她当时做出了“合乎情理的决定”。这种傲慢的、白人精英化的思想,是在挑战老百姓的智慧,按照她的逻辑,她没错,那该是奥巴马反对伊战错了。希拉里强烈的优势感,使她没有以谦卑的态度尊重公众和对手,从而使她逐步失掉一个个百分点。其实她本来完全是可以赢的,她只要谦虚一点,放下身段一点。如果她能当选,对美国来说是最好的一件事情。希拉里有经验有能力,她作为第一夫人长达8年,相当于白宫最高见习员,参议员也做到了第二任,各方面的资历都比奥巴马更合适,而且她是最有资力打败麦凯恩的人。
麦凯恩优势何在再讲讲麦凯恩。我听过一个故事,麦凯恩是美国海军军人,四海为家。当他决定从政,就到了亚利桑那州参选,一开始那里的百姓并不信任他,认为他空降下来抢夺位子。但是麦凯恩讲了如下一段话,老百姓听到都感动极了!他说:你们说亚利桑那州不是我的家,其实我也希望有个家,但是美国总要有人保卫吧!我是海军,四海为家,常年在外保卫包括亚利桑那州在内的美国人民。如果一定要找出迄今我住的时间最长的地方,那这个地方就是河内。因为在过去20年时间里,曾经有5年半时间,我被关在那里做俘虏。
麦凯恩还是个正直敢言的人。在初选中,奥巴马为了讨好选民,说要在60天内从伊拉克撤军,老百姓觉得真好啊!而麦凯恩讲:100年可能都不撤军,虽然这样讲会得罪美国人民,但他却是在讲真话。我们看看美军在日本驻军已经63年,再驻上37年完全有可能。根据同样的道理,为了美国的安全和地区稳定,美军也可能需要常驻伊拉克100年。在伊拉克撤军问题上,奥巴马的表态已经发生变化,他的撤军日期从60天已经变到了16个月,已经扩大了8倍。奥巴马年轻有活力,深得年轻人、黑人以及对共和党有看法的人的喜欢。他身上新鲜的东西,很是吸引选民,所以现在很受欢迎。但在地方和中央的行政和立法部门,总体来说他还缺乏历练,没有很多的政绩,也没有足够的资力。这样一个人当总统,其未来有不确定性。他有可能被证明是一个伟大的人,但也可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在未来暴露出很多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