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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前总理沙马诽谤罪案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6日00:21  新华网

  新华网曼谷9月25日电(记者沈敏)泰国上诉法院25日宣布,维持去年刑事法院针对前总理沙马诽谤他人罪名成立的原判。除非上诉最高法院推翻原判,否则沙马将面临两年监禁的刑罚。

  沙马与前总理府部长律实被控在两年前的电视节目中诽谤前曼谷副市长沙玛有腐败渎职行为,刑事法院于去年判定两人罪名成立,分别处以两年监禁,并且要求立即执行监禁刑罚。沙马和律实随后提出了上诉。

  上诉法院25日宣读判决时说,维持原判的原因是因为“两名被告是政治领域内经验丰富的领头人物,应该意识到他们的观点将影响大众舆论”,但他们在有多次改正机会的情况下,“仍不断通过电视发表恶意言论”。

  沙马当天出庭听取了判决。判决宣布后,沙马以20万泰铢(约合5882美元)保释金和一封来自国会下议院议长证明沙马作为议员需要出席会议的函件而获批假释,但他在媒体面前保持缄默。

  沙马的律师说,沙马将考虑在未来30天期限内向最高法院再次上诉。原告则表示,准备向两名被告提出要求赔偿1亿泰铢(约合294万美元)的民事诉讼。

  本月9日,泰国宪法法院宣判沙马因在任职总理期间有偿主持烹饪电视节目,违反了宪法,沙马因此被解除总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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