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2008年诺贝尔奖专题 > 正文
哈尔滨新闻网讯(李姜)只有四类人具备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资格: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其文学创作水准的作家性质的社会团体主席(比如“中国作协主席”)。
除了具备以上资格,在提名时,提名人还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如原著或译本)。显然,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诗歌翻译研究中心”,不具备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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