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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美国总统届、任、位的区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13:30  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11月2日电 (记者杨晴川王薇) 谈及美国总统,经常会遇到届、任、位这三种提法。届、任、位三种提法的含义各不相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如下:

  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任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另由他人接任,继任总统和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届总统,开始由约翰·肯尼迪担任,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身亡后,由林顿·约翰逊接任。肯尼迪和约翰逊均为第44届总统。

  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从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如果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例如,1885年至1889年的第25届总统和1893年至1897年的第27届总统都由格罗弗·克利夫兰担任。由于不是连任,克利夫兰被认为担任过两任总统。

  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1789年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当选几任,均不重复计算,有几人算几人,迄今美国已有42位政治家担任过总统职务。

  现任总统布什是美国历史上第54届和第55届、第43任和第42位总统。在美国今年总统选举中,无论是奥巴马还是麦凯恩胜出,都将成为美国第56届、第44任和第43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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