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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肤色的胜利
过去几个月,我们一直在讨论一个数字,现在我们已经很确定:美国建国后的232年,第一个黑色皮肤的男人将走上国会大厦西侧台阶,手按《圣经》宣读誓言:“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在一个黑人只占总人口数12.8%的国家,这一刻真的就要发生了。
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创造了一部“最自由的宪法”,人人拥有天赋的、不可被剥夺的普遍人权。然而他们也让后世的追随者尴尬。为什么这种伟大的、闪耀着灿烂光芒的权利在有色人种身上消失了?黑人、印第安人、亚洲人,他们甚至比杰斐逊们更早来到这片土地。
1619年,首批非洲黑奴登陆弗吉尼亚,经历严酷的航程,然后面对更漫长的驱役。直到250年后,一场因“利益”之名发动的内战,把他们从绳索中解放出来。奴隶制度在法理上被废除。但那只是黑人追求平等权利所迈出的第一步,而且历史把功绩归于一个白人:亚伯拉罕·林肯。
1950年代,黑人终于学会如何为自己斗争。马丁·路德·金和其他斗士们领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从要求就业的实用主义开始,到呼喊真正的政治自由。
1965年8月4日,《选民登记法》通过,黑人终于享有选举权。2008年的奥巴马绝对应该铭记这一天,这是所有美国黑人的政治起点,也是他的胜利起点。
金的死几乎摧毁了一切努力。美国110多个城市爆发了骚乱,许多城市的黑人社区被夷为平地;大批白人逃离市区,搬到郊区居住。实际的隔离成为美国社会最顽固的存在,虽然不可言说。
雪莉·奇思霍姆,杰西·杰克逊,艾尔·夏普顿……从1970年代到1990年代,或男或女、或老或少的黑人政治家用金的语言、激烈的街头运动去争取白宫的位置,响应者寥寥。短短几年,他们名字几乎被遗忘。
于是,奥巴马出现了。他是如此不同,从事“高尚的事业”,不必像其他黑人青年一样陷于四个字母(Drug)的买卖。当街头运动家诅咒街区的破败时,他可以立在窗前欣赏秋天的落叶,用结构精巧的文字写出《来自我父辈的梦想》。当他的精神导师要求他做出选择时,他选择一个“更好的联邦”,而不是分裂的国家。所以他能够成功,比其他人走得更远。
但如果只执着于肤色,那显然是个错误。我们不应该忘记奥巴马的血管里流着来自白人母亲的血液,而他的肯尼亚父亲几乎缺席他的整个人生。
正因为如此,我们决定讲一个完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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