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CCTV《第一时间》专题 > 正文
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高管薪酬成为众矢之的,备受争议。昨天,欧盟委员会再次发出倡议,要求各成员国改革上市 公司高管和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制度。
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了两份不具约束力的文件,旨在向欧盟成员国提出建议,其中一份针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 另一份针对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安排。在第一份文件中,欧盟委员会建议成员国对上市公司高管离职时的“分手费”加以 限制,禁止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还允许高层管理人员堂而皇之地领取巨额“分手费”后走人。今后,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 安排应当更加透明,并接受股东的监督。高管薪酬还应当与业绩挂钩,不仅注重短期效益,而且要促使高管致力于实现企业的 中长期利益。在高管虚报业绩的情况下,企业将可以追回多发的报酬。在第二份文件中,欧盟委员会提出,成员国应确保金融 机构的薪酬政策有利于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薪酬政策不仅要做到对内透明,而且要向利益相关者充分披露。同时,监管部门 也将对金融机构的薪酬政策加强监管。欧盟委员会表示,接下来还将诉诸立法手段完善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