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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大选彰显政教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5日00:00  金羊网-新快报

  新闻背后

  ●新闻事件

  13日,伊朗大选结果出炉,内贾德高票连任总统。在这次选举中,多名候选人参选、民众直接投票,加上电视辩论、网络造势、家人助选等新元素,让外界感受到了伊朗选举的特有魅力。而我们的问题则是,在伊朗这个“神权高于民权”的国家,选举能否真正体现选民的意志?

  伊朗是世界上唯一实行神权政体的国家,其正式国名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包含了伊朗政体的两大要素:伊斯兰和民主共和。伊朗政体正是一种兼有传统宗教和现代民主成分的二元体制。一方面,伊朗建立起一套独特而严密的教士统治体系。根据伊朗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政体,伊斯兰教是共和国的基础。另一方面,伊朗又实行类似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由全国直选产生,有权组阁,负责执行领袖职权外的行政领导职责。议会是伊朗最高立法机构,实行全国直选,议会有权批准同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协议,可以对总统、部长进行质询和弹劾。

  “神权高于民权”是伊朗政体的基本理念,在政体安排上体现为民选产生的政治系统,最终仍要受宗教系统的制约和操控。在伊朗权力格局中,民选产生的总统不过是二把手。议会虽然名义上是最高立法机构,但其通过的法案若要真正生效,还须宪监会批准。司法总监(伊朗的最高司法首脑)由最高领袖任命,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再由司法总监任命。这种组织安排,无形中确保了执法体系的伊斯兰倾向。

  那么,该如何评价伊朗的“伊斯兰民主”?伊朗选举能否真正体现选民的意志?批评者认为,伊朗选举输入的是选民意志,但经过层层过滤和处理,输出后就成了宗教阶层的意志,因此伊朗选举被一些西方媒体批评为“牢笼中的民主”;而支持者认为,伊朗的总统、议会议员、市政委员、领袖、专家、议会都由直接选举产生,甚至在两伊战争中都没有停止过。其民主选举的频率和范围,比很多西方国家都高,在极少进行直选的中东地区,这种做法更是凤毛麟角。

  事实上,伊朗的政治体制和选举机制一方面实现了国家伊斯兰化和教士治国的夙愿,另一方面又为民众表达政治意愿、监督权力运行提供了渠道。尽管参政范围受到限制,但伊朗民众毕竟可以在政治理念不同的候选人当中进行选择,并由此使伊朗的政治大方向与民众主流意见保持一致:当民众渴望变革和开放时,伊朗选出了像哈塔米那样的改革派领导人;当民众感觉需要安全和公平时,像内贾德这样过去籍籍无名的“政坛黑马”,就能借助选战脱颖而出。 (田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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