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方面是一个对酒后驾车制裁严厉的国家;另一方面,加拿大是一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因此,加拿大对醉驾的处理要从这两个方面理解才会比较全面。
首先,加拿大对醉驾的控制和制裁是从预防性措施开始。在加拿大,开车是人们必备的生存技能。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 离开开车几乎是寸步难行。因此,抓醉驾就从严厉打击初期醉驾开始。加法律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禁止驾驶一年;第二次醉驾,入狱30天,禁驾二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 天,禁驾3年。由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在无死亡情况下,最高可入狱6年。外国人如有醉驾史,则不允许入境加拿大。一个加拿大人如果受到上述任何一项处罚,都会在经济上蒙受严重损失,而且对自己的就业前景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人们都尽量避免醉驾,从拿到驾照的第一天起,就时时提醒自己不要酒后开车!
正因为有这种预防性的措施,加拿大醉驾问题日渐下降。就首都渥太华来说,交通事故连年下降,醉驾也得到较好控制。去年渥太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0人,其中行人10人。
但醉驾依然是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2007年8月,一名45岁妇女半夜醉酒开车,车入逆行线撞上对面小车,致使该车内两名壮年男性身亡,她本人一条腿致残。结果是被判入狱5年,禁驾16年。
最近,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法院正在审判一运载水泥的卡车撞死一车五人的醉驾事故。该卡车在红灯信号机前,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将一辆等红灯的克莱斯勒轿车压在车下,并拖行300多米。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卡车司机将入狱10-15年。此案尚未结案。
另外,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可以申请赔偿。近日美国洛杉矶法院审理一女歌星的交通肇事案。她驾驶的吉普车追尾,把别人撞入逆行线,以至那辆车女司机死亡。该歌星已经向女受害人两名子女各赔偿30万美元;向其丈夫提出赔偿120万美元,但其丈夫提出了更高赔偿要求。目前此案好像尚未结案。
如果交通死亡存有故意杀人性质,则超出醉驾交通事故范围,当以谋杀罪处理。(本报渥太华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