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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百名教授涉嫌收受贿赂制造假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5:32  都市快报

  德国百名大学教授涉嫌收受贿赂,降低学位授予门槛,违规为行贿学生谋取博士学位,遭到德国检察机关调查。

  美联社22日报道说,一家名为科技咨询学会的机构在案件中扮演中间人角色。

  在德国,学术腐败被认为可能触犯整个社会利益,一般会受到严惩。

  一个博士文凭 卖4万到20万元人民币

  科技咨询学会总部设在德国西部的贝吉施格拉德巴赫,距德国第四大城市科隆大约10公里。德国科隆检察院发言人京特·费尔德认定,科技咨询学会为行贿学生和教授牵线搭桥。

  德国《焦点》杂志和《新威斯特伐利亚报》先前报道,科技咨询学会向学生许诺,只要交纳4000欧元至2万欧元(约人民币3.92万元至19.6万元),这家机构就可以借助在德国大学系统内的关系网帮他们拿到博士学位。

  《新威斯特伐利亚报》报道说,大约数百名德国学生涉嫌行贿。学生拿到博士学位后,科技咨询学会给教授“分红”,发放1个博士学位,教授可以分到大约2000欧元至5000欧元(约人民币1.96万元至4.9万元)。现阶段尚不清楚学生是否知道这家机构向教授行贿。

  费尔德说,检察机关已对科技咨询学会展开调查。

  名校也造假涉及专业还蛮多

  科隆检察机关早在1年前就开始着手调查这一学术腐败案。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涉嫌受贿的100名教授来自德国多所大学,其中不乏柏林大学、法兰克福大学、科隆大学、蒂宾根大学、莱比锡大学、汉堡大学、比勒费尔德大学等知名高校。

  费尔德介绍,涉案教授专业分布广泛,多数人为聘用制教授而非终身制。

  美联社援引费尔德的话报道,涉案教授现阶段正因“涉嫌舞弊”遭检察机关调查。

  “审查博士学位论文(是公众赋予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服务行为,任何人不得从中谋利。”他对《新威斯特伐利亚报》说。

  造假中介早有案底1个教授伪造60个博士

  科技咨询学会并非第一次涉嫌行贿教授,这家机构1年前就因为类似案件遭检方调查。

  科技咨询学会先前涉嫌贿赂德国科隆大学一名法学教授,为他人谋取博士学位。

  检察机关去年3月搜查科技咨询学会总部,随后以“涉嫌行贿”为由起诉这家机构负责人。德国法院去年7月裁定这名负责人有罪,判处入狱3年半,罚款7.5万欧元(约人民币73.5万元)。

  科隆大学这名法学教授当庭承认于1998年至2005年间多次利用博士论文答辩顾问身份,帮助大约60名学生拿到博士学位。这名教授共非法获利大约2万欧元(约人民币19.6万元),用以翻修自己在汉堡的住宅。

  美联社报道,德国法院裁定这名教授受贿罪成立,判处3年监禁。法院没有公布教授和科技咨询学会这名负责人的姓名。

  ■学术腐败

  ■怎么对付?

  世界各国几乎都难免学术腐败,德国这起事件绝非罕见。2008年10月,法国土伦大学的一名中国留学生因未给中介支付购买文凭的费用而在校园内受到攻击,之后爆出了土伦大学在内的法国多所大学文凭造假事件,数百名“方鸿渐”(钱钟书小说《围城》买假文凭的留洋主人公)涉案。

  学术腐败现象,有些国家就算比较少也难杜绝。比如瑞典,少是少,但每年总能查出几起。有效遏制学术腐败,很难,不过以下几个欧美国家,支了一些招:

  德国

  有学术道德培训课

  情节严重动用刑罚

  在德国,没有统一的中央机构对学位及各种学术头衔进行管理,而是直接由各联邦州的法律部门负责。学术造假行为不仅会受到各学术部门的纪律处分,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而且,相关司法条例不仅涉及民法,情节严重的还会动用刑法。德国法律界及科研界的普遍看法是,学术腐败绝不仅仅属于个人道德问题,由于其发生领域的特殊性,可能与许多人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相关,因而必须以法律手段严加惩处。

  事实上,德国科研界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普遍严格自律,作风严谨。

  比如德国一流科学研究联合机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就特别规定,青年科研人员进入该会工作,首先要接受学术道德的特殊培训。研究人员要识别在科研中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如何才能避免,如何确保自己始终坚持行为端正的科研活动。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在一些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上签字,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但德国这起大规模的“卖学位”事件,必将使德国大学和学术界的声誉受到沉重打击。

  美国

  科学界做揭露工作

  “研究诚实办公室”作法律后盾

  美国虽是超级科技大国,研究机构实力雄厚,但仍不断发生学术腐败事件。

  1992年,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成立了“研究诚实办公室”,专门接受和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方面的举报。“研究诚实办公室”采取的方针是,揭露、调查等工作主要由了解内情的科学界人士承担,但对于在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包括如何获取物证、传唤人证等,该办公室则准备了一整套对策。

  “研究诚实办公室”的经验表明,调查、处理学术腐败,不能只靠科学界和科学家本身的自律,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手段作后盾。

  英国

  资助方定内部准则

  “出版道德委员会”参与处罚

  在英国,学术监督主要依靠学者自律,通常是由资助科研的基金会和各研究机构会制定内部准则,自行调查不正当学术行为并作内部处理。

  英国目前虽没有像美国“研究诚实办公室”那样的机构,却有学术杂志编辑组成的“出版道德委员会”,参与对过错方的处罚,包括去信申斥、拒绝再接受过错方提交的论文、公开不正当行为细节等。虽然这些原则并没有法律效力,但表达了学术杂志日趋强硬的态度。

  学术造假者被揭露后,不仅会在同行间声誉大跌,其科研资金来源更会成为严重问题,有可能其学术生涯就此完结。

  “出版道德委员会”认为,自己这样的非官方组织的能力有限,英国应该也像美国那样成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官方机构来处理不正当学术行为。(综合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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