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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立法承认双重国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15:2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专稿:据《朝鲜日报》11月13日报道,韩国司法部昨日宣布,已经完成一项国籍法修正草案,根据该草案,出生在国外的韩国公民可以同时拥有双重国籍。

  草案规定,在韩国出生、并居住20年以上的外国人,如果提交一份书面说明,承诺不行使外国人权利,则可以在不放弃母国国籍情况下同时拥有韩国国籍,享受韩国公民权益。但22岁以上的成年男子,须在服完兵役后才能依法取得双重国籍资格。这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军事人才的不断外流。

  这项条例适用于通过与韩国公民结婚而取得韩国国籍的外国配偶、高技能外国人才、长期居住海外的年长韩国人、被外国家庭领养的韩国公民、在韩国出生并居住超过20年的中国人。

  而根据韩国现行的法律,外国人在取得韩国国籍的六个月内,必须放弃母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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