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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修订刑法严惩酒后驾车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1日18:42  新华网

  新华网布拉格1月1日电 (记者孙希有)自2010年1月1日起,捷克将严惩酒后驾车者,酒驾司机将受重罚。

  根据捷克新修订的刑法,为减少和避免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捷克司机自1日起遇到酒驾检查时必须接受呼气测试,拒绝接受呼气测试将被处以重罚,最高罚款达5万捷克克朗(1美元约合18克朗),禁止驾驶两年。如果司机在酒精和毒品影响下驾驶汽车将被会判处一年监禁,屡犯者最多将被判入狱3年。

  根据新法律,无照驾驶不再是犯罪行为,但无照驾驶者将支付高达5万克朗的罚款。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逃逸和不提供援助将被处以重罚。

  据报道,去年1月到10月,捷克发生73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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