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洛杉矶时报》1月27日报道,现年79岁的珠宝惯偷多丽丝·佩恩,1月22日在加利福尼亚州一家百货公司偷一件风衣,当场被捉。
50多年来,佩恩几乎偷遍全世界,她打扮成贵妇模样,出入世界各地的名牌珠宝店,“财大气粗”地表示要买上好的钻戒,要店员拿出多枚钻戒供她鉴赏。趁对方手忙脚乱之际,她施展“障眼法”将珠宝盗走。佩恩被捕的次数多得连她自己也记不清。
佩恩的故事引起了好莱坞的关注。电影《谁是多丽丝·佩恩?》正在拍摄中,好莱坞女星哈莉·贝瑞将重现佩恩的一生。这次佩恩马失前蹄,制片方或许会考虑修改影片的结局。
1.偶然意识到“人有时容易忘事”
1931年,佩恩生于西弗吉尼亚斯莱布福克市,她父亲是个煤矿工人,简单而粗暴;母亲是个裁缝,除了裁剪衣服,还做织补补贴家用。佩恩从小喜欢学习,尤其喜欢地理,她经常指着世界地图,告诉父亲她今后打算去何处。她很喜欢电影《乱世佳人》的女主角斯嘉丽,常常穿上母亲的衣服和鞋子,戴上母亲的帽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幻想自己是费雯丽扮演的斯嘉丽。
13岁时,佩恩的父母带着6个子女搬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一天,母亲给了佩恩5美元——两美元做头发,剩余的3美元用来还欠当地一家手表店的债。
做了头发的佩恩美滋滋地拿着剩下的3美元进入那家手表店,把各款自己喜欢的手表试来试去。店主比尔·本杰明不愿意伺候这个黄毛丫头,因为她根本不像要买手表的人。佩恩看出了本杰明的心思,“宽慰”他道:“我妈妈说,如果我考得好,她就奖励我一块手表,到时候我就来你这里买。”
正在这时,一个白人男子走进店来,本杰明三言两语把佩恩打发走,赶忙去招呼这个“大主顾”。
佩恩的脚刚跨出店门,又收了回来,因为刚才试戴的一块手表还在自己手腕上,本杰明根本没发现。
“本杰明先生,”她欢快地喊了一声,然后晃晃手腕上的表,“我刚才忘了取下来了!”
本杰明忙不迭地走过去,摘下手表,然后夸她是个“乖孩子”。
在回家的路上,佩恩想起刚才的情景,意识到自己本可以戴着手表大大方方地走出店门,本杰明根本不会发现。“人有时容易忘事。”多年以后,佩恩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这样说。
2.不听母亲劝告 开始行窃
从那以后,佩恩多了一项“爱好”。她常和“闺密”一起到珠宝店或手表店试首饰、手表。用她的话说,这样做“只是为了看看人们的记性到底有多糟”。绝大多数时候佩恩都能戴着手表走出店门,但她总会回到店里,把表交还给店员。
高中毕业后,佩恩进入一家疗养院工作。当时她母亲已和父亲分手,母女二人相依为命。不久,18岁的佩恩生下一个男孩。
经济上的压力很快显现出来。为了让母亲知道自己有赚钱的门路,有能力照顾她,佩恩告诉母亲,她知道如何让珠宝店的店员忘记她曾试戴的珠宝,然后走出店门。
“不行,那是偷啊!”母亲的态度很坚决。
“这并不算偷,我只是把他们给我的东西带走而已!”佩恩狡辩道。见母亲的反应很强烈,她再也没提这事。不过在私下里,她准备开始行动。
佩恩知道,要想得手,需要有不凡的谈吐、完美的计划、得体的着装……如此一来,店员会认为她是个有钱的主儿,必定鞍前马后地卖力服侍,她便可以趁机下手。如果挎着一个廉价的包包进店去,店员都不会正眼瞧她。
起先,佩恩锁定的尽是些不知名的珠宝店。她发现,虽然这些店里的珠宝相对便宜,但店员每次只拿出一样珠宝,她难以“浑水摸鱼”。
23岁那年,在克利夫兰迟迟不能得手的佩恩坐上一辆“灰狗”长途汽车,来到钢铁之都匹兹堡市。在这里,她第一次得手了,“猎物”是一颗标价22000美元的钻石。
多年以后,佩恩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心情。“我怕得要命,急于将它出手!”她来到一家当铺,说她急需用钱,要卖掉这颗钻石。店主没有查看她的身份证件,开始毫不留情地杀价。最后,这颗钻石以7500美元成交。
3.将店员支使得团团转,然后下手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偷东西让佩恩像吸毒一样上了瘾,从此过上了双重生活。表面上,她是一个单身母亲,喜欢做饭,常去爵士酒吧,和一些绅士吃吃饭,调调情。实际上,她经常打扮成贵妇,出入名牌珠宝店,将“试戴”的昂贵珠宝“顺手牵羊”。
起初,她的男友——一家小酒馆的老板充当她的帮手。他告诉她,行动时不要多说话,言多必失,更不要告诉店员自己的名字。有时,他还会预先打电话到看中的店里,说自己是一名律师,有个客户想去店里买珠宝,希望他们给详细介绍一下……
但更多的时候,佩恩一个人行动。她挑选珠宝店的方法很简单:看杂志。杂志上有关珠宝店的文章或广告如果吸引了她,她就按图索骥,找到那家珠宝店,然后下手。
作案时,佩恩穿着名牌大衣,挎着名牌包包,脚蹬名贵的高跟鞋,戴着宽沿帽,举止高雅,一进店,店员便会殷勤地招待。这时,佩恩会大方地表示,自己原先戴的钻戒太寒酸了,想换个好一点儿的,或者之前的钻戒被偷了,要买新的。
店员于是忙不迭地向这位大客户介绍各种新款钻戒,且常常着重介绍标价高的款式。佩恩会说:“嗯,这个不错,再看看那个。有没有钻石大一点儿的?”店员很快便手忙脚乱。佩恩趁机将看中的戒指藏在手里,有时甚至就戴在手上,说自己没带现金,45分钟之后一定来买,然后不慌不忙地起身告辞,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机场,乘飞机逃走。毫无防范的店员往往事后才发现戒指不翼而飞。
4.把“业务”扩展到海外
一次,佩恩在匹兹堡市得手,戴着偷来的戒指匆匆离开。三转两转后,她走进一家服装店,要试穿橱窗里那件缎面睡袍。试穿完,她忽然流下眼泪,说自己被丈夫打了,想要离婚,但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所以要卖掉手上的钻戒。
店主被佩恩的话打动了,出3500美元买下了这枚钻戒。这次经历让佩恩的胆子更大了,在她看来,她随时都可以找到销赃的“合作伙伴”。
佩恩的行动渐渐引起了名为“珠宝商安全联盟”组织的注意,这一组织发出通告,提醒各珠宝店注意一名“衣着考究的黑人妇女”。
许多盗贼每次作案时都尽可能地多偷珠宝,佩恩不这样,她每次只偷一两枚钻戒,只不过,她作案很频繁。
上世纪70年代初期,佩恩将“业务”扩展到了海外,第一站是法国巴黎,接着是摩纳哥蒙特卡洛。1974年,她来到当地一家卡地亚珠宝店,盗走一枚昂贵的铂金钻戒。店员报案后,法国警方加强了对出入境人员的检查。在尼斯机场,佩恩被海关拦了下来,警方将她带到一个汽车旅馆里,请她“配合调查”。
一住进旅馆,佩恩就把钻戒缝进束身衣,从此不离身。因此,即使警方每天搜一遍她的房间,也没有发现钻戒。后来,佩恩面无表情地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说,这枚价值4万美元的钻戒只是“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当然,她不会总是这么幸运。她被捕的次数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一名侦探说,佩恩的被捕报告长达6英尺(约为1.8米)。然而,用联邦调查局(FBI)特工保罗·格劳普曼的话说,这只是“冰山一角”。
5.“只要她活着,就会偷”
随着商店安保、闭路电视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佩恩的面孔广为人知,全身而退越来越难。1999年,佩恩在丹佛偷一枚5克拉的钻戒时被捕,被判入狱12年。2005年,在假释期间她连连犯案,在内华达州偷了一只售价8500美元的戒指,在加利福尼亚州偷了一只价值3.15万美元的钻戒,因此获刑,直到2008年春才出狱。
在50多年的偷盗生涯中,佩恩作案400余起。她曾如此形容自己的一生:“我有遗憾,但也有快乐的时光。”
根据2008年她接受美国媒体记者采访时的说法,“快乐时光”指的是偷盗成功后获得的满足感。她说自己偷钻戒并不是为了钱,只是喜欢偷盗的过程。她说自己曾将一枚钻戒扔进垃圾堆,因为她“并不需要它”。佩恩还表示自己不准备再偷了。对此,FBI特工约翰·肯尼迪笑着说:“只要她活着,就会偷。”
一次被捕后,好朋友简·赫伯特问佩恩今后有什么打算。“你已经70多岁了,难道想把牢底坐穿?你难道不厌倦吗?”佩恩没有回答。
今年1月22日,佩恩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赫伯特:她没有厌倦偷盗生涯。当天,她在加州一家百货公司里拿起一件价值1300美元的巴宝莉风衣,撕去标签,然后带着衣服走出大门,结果被保安发现。79岁的佩恩再次被捕。
《洛杉矶时报》评论称,这次偷的名牌风衣虽然符合佩恩的品位,却并非其一向的目标,这可能意味着她的偷盗手法落伍了,不得不“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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