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田勇人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编者按】近期,中国学者频频呼吁政府尽快效仿日本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更透露,中国现在基本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可年增工资15%。“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引起了持续热议。但也有学者人为,中国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并不成熟,应该缓行。那么,究竟什么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人是如何创造了这个战后发展史上的奇迹呢?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萨苏发自东京 如果要问日本人何时有了发达国家的感觉,第一点他们会对你谈东京奥运会,因为这次奥运会以后,日本的公共设施开始不亚于其他发达国家。而第二点,他们通常就会提到池田勇人的工资倍增计划,因为从那以后,日本普通人的收入才逐渐赶上了美国的水准。
社会冲突尖锐背景下出台
所谓收入倍增计划,是日本自民党早期政治家池田勇人担任首相后提出的。1960年,池田勇人开始担任日本第58届首相,上任伊始,他就提出了高度经济增长计划和所得倍增政策,显示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发展日本经济。
这个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雏形,来自于日本政府大藏省官员下村治提出的“所得倍增计划”,内容包括10年内为国民实现收入的倍增,消除农业与非农业产业之间的差别,减少大企业和小企业的差别。
池田勇人果断地采纳了“下村计划”,增加了扩大就业率实现全民无失业、大幅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内容,要求国民总产值在10年内达到26兆日元,实现翻番。
和今天日本政治有些共性的是,提出“所得倍增计划”时,池田勇人政府和今天的日本民主党政府一样,是采取了公约的形式向国民承诺的。而且当时的国民同样并不十分信任政府。
实际上,当时的日本社会,充斥着各种矛盾,如同一个大火药桶一样危机四伏。
对外,由于国民对独立自主的要求,日本与美国关系需要调整;对内,由朝鲜战争带来的“特需”已经不复存在,日本经济面临危机,而五十年代以来的高速发展,又给日本带来巨大的收入差异,不平等的收入和机会,让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深重,剑拔弩张,激进团体的活动引发民众的阵阵叫好。
“收入倍增计划”就是池田勇人政府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为解决日本的社会冲突和确立未来走向问题制定的基本政策。在决定实施这一计划的时候,池田勇人也提出了“低姿态”、“忍耐与宽容”的执政方针。意在通过经济的发展,弥合社会矛盾,用实际成就和看得见的好处,与激进派进行抗衡。
扩大内需与减少差距并行
为此,日本政府1961年推出了空前规模的预算案,总额达1兆9527亿日元,比上一个年度增长了24.4%。这样的数字在今天看来根本不足为奇,但对战后一直“精打细算”的日本政府来说,堪称革命举动。
如何使宏伟目标不至落空呢?说到底,就是第一扩大和改变需求,也就是把盘子做大,第二是建立福利国家,也就是尽量减少社会不同阶层收入的差别。
所谓扩大和改变需求,是针对此前日本经济体系过度依赖于出口,而且是低档次出口的情况。这种经济结构缺乏竞争力,也不得不面对出口对象经济情况的影响。在池田勇人时代,日本开始通过增加国民收入,促进国内消费,新的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今天的日本,残存着家用电器和家具迅速进行更新换代的传统,淘汰的家具除了极少数进入旧货市场外,均采取抛弃后焚烧销毁的做法。这种做法,与每一个易拉罐都要回收的做法明显大相径庭。这是因为家具不回收才会促进家具的生产和新一轮消费。
同时,池田政府通过推动技术革新,使日本产品在国际市场从低档走向高档,在出口方面从劳力型转向技术型。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扶正”了日本的经济结构,使其更健康而不易受到外界的冲击。
至于建立福利国家,则是针对社会发展中不同阶层矛盾重重的局面。日本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尽量减少企业内部获利者与普通职员的收入差别。同时,以发达国家为基准,积极发展医疗、社会保险等制度。这些制度看起来好像是“花钱的制度”,实际上,它们产生的消费也成为日本社会发展的一个催化剂。
实现收入倍增只用了七年
这一计划的实现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1961年开始,日本政府实施减税和下调利率的做法,力主贸易自由化,促进对企业的投资,同时,通过在家电产业方面的技术革新,实现对“三种神器”电器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家电新产品的生产促进了国民的新消费需求,而经济急速增长中,农业补贴逐步增加,农村与城市的绝对差别开始缩小。
然而,1964年,东京奥林匹克奥运会后,随着池田勇人的病逝,这一计划受到强烈质疑。这是因为,公害、农村劳力不足等问题纷纷浮出水面,1965年,日本经济发展速度一度下降,即便进一步降低利率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被认为政府预算过高,力主这一计划的下村治成为众矢之的。
因为这个原因,下村在1965年6月22日的“景气研讨会”上提出了新的方案,通过赤字国债的发行和对家庭贷款的松绑,使日本重归发展路线,从萧条中脱出。此后,该计划的实施才达到预期目标。
应该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一项对日本影响深刻,同时也颇为成功的战略。第一年,日本经济的增长率就达到9%。到1967年,日本提前实现了收入倍增计划,实际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1968年,日本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此后,日本人的生活水准开始与发达国家齐平,逐渐走上了稳定富强发展的道路。
从日本民间的调查中我们知道,正是在收入倍增的过程中,日本社会开始流传家用“三种神器”——冰箱、电视、洗衣机走入千家万户,成为必不可少的家庭组成部分。
点评:收入分配首先是权利分配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政府应该提升国民获得收入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国民权利的保障
【作者】廖保平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不用说,收入倍增的高调说法自然获得到了网民的欢呼。但“方案”、“计划”这些字眼似乎喻示着国民的收入将通过政府来分配。
这要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起来既无问题,也很顺当,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都被国家或集体统到一口大锅里,政府就像一个分饭的大厨,给每个单位或个体分配收入,管你“初次”还是“再次”分配,国家包办了。但是在市场经济里,说政府是收入分配的主角就值得推敲,因为政府并不创造财富,政府用于分配的资金来自税收。如果我们指望政府成为分配的主角,政府手里得掌握大量的钱,那岂不是先要政府横征暴敛,然后切割蛋糕?更何况这样的政府,你怎么敢说收上去的钱,会再多一点分配到你的手里?
现实是,人的收入主要靠市场交易,而不是靠政府分配。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与反贫困等措施来缩短收入差距,政府主要是扮演维护公平的主角,而非收入分配的主角。比如政府固然可以降低收入者的税收,提高高收入者的税收,来缩小收入差距,但前者是让利于民,是少拿走你手里的那部分钱,而不是分配给你一些;后者直接拿来走你手里的一部分钱,更谈不上分配你收入,而且剥高并不必然地填低。又比如社会保障被视为“再分配”手段,但社会保障是一个基础性的东西,是救济,是兜底,不能承担过多的收入分配功能。
我承认政府在缩短收入差距上有调节作用,但不要寄望于政府充当分配的主角。事实上,家庭收入的主角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是交易而不是行政。更多的时候,是交易权受限(比如农民没有真正的土地处置权),以及交易不公(比如垄断国企市场垄断),才导致收入偏低。政府要维护市场公平,但不等于大包大揽,否则,政府太全能了,与我们建立一个大社会、小政府背道而驰。假如是这样,那将是用权力而不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也必然是按照权力的多寡来分配收入,如此,交易何存,交易何公?收入何来,收入何公?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政府应该提升国民获得收入的能力,这个能力不只是知识技术之类,最重要的是国民权利的保障。因为,收入分配首先是权利分配,权利分配的不公必然导致收入分配不公,有了权利保障,收入分配自然会相对公平。要想普通国民收入分配相对公平,恰恰是让公权力少插手分配。说到底,不是否定政府在缩小收入差距的努力,而是不期望这成为政府干预市场太多的理由,最终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要点
时间:为期10年(1961年-1970年)
目标: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8%,国民人均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9%。到1970年度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约1倍。
手段:充实社会资本、实行最低工资制、推行社会保障、增加农业者收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削减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等一些列措施。
效果: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实际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1.6%和11.5%,国民人均收入年平均实际增长达10.4%。1967年,便实现了国民收入增长1倍的目标。(平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