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美国众议院7月1日批准第一个涉及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石油钻井平台爆炸事故的重要法案,爆炸中死伤者可获更多赔偿。
该法案尚需参议院表决。
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具体内容上存在分歧,但都认为不应该按照过时的法律为这次事故直接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设上限。
法案修改了1920年开始实施的两项法律和自1851年实施的一项法律,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除允许就失去收入或因丧葬费用索赔外,还允许以其他原因要求获得赔偿,包括痛苦、烦恼、失去照顾等。
第二,废除1851年规定的一项责任上限,即赔偿额不超过事故船只和船载货物的价值。
“深水地平线”爆炸事件中的钻井平台可看作船只。“深水地平线”所有者越洋钻探公司先前寻求依照1851年这一规定把赔偿额限制在2700万美元以内。
第三,防止“深水地平线”爆炸事件责任方申请破产而使受害者不能充分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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