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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国籍法明年起生效 将允许双重国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3日09:41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宋伟钢报道 据韩联社12月23日报道,明年1月1日,韩国《国籍法修订案》将正式生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

  现行韩国《国籍法》规定,持双重国籍的韩国人须在22岁以前选择一个国籍,如果选择韩国国籍,则必须放弃外国国籍。如果不做选择,会失去韩国国籍。但《修订案》规定,如果以书面形式做出在韩国境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的承诺,则可继续拥有韩国国籍。

  新的《国籍法》还规定,韩国政府允许海外高级人才、结婚移民者、65岁以上高龄海外同胞持有双重国籍。此外,在科学、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能够为韩国国家发展做出贡献的外国优秀人才,将不受韩国国内居住期间限制,随时都可申请韩国国籍。外国人入籍韩国时,须放弃外国国籍的期限也被延长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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