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一名先前驻扎阿富汗士兵23日承认杀害3名阿富汗平民,获刑24年。
获刑
杰里米·莫洛克现年22岁,先前在驻阿富汗第五“斯特赖克”旅服役。他23日在西雅图南部刘易斯-麦科德联合基地接受军事法庭审判。
审判前几小时,他承认犯下3项杀人罪、一项共谋罪、一项妨碍公正罪和一项非法使用毒品罪。
法官夸西·霍克斯说,他最初有意判处莫洛克终身监禁,允许假释,但莫洛克因认罪协议获减刑,获判24年监禁。
律师弗兰克·斯平纳告诉美联社记者,莫洛克已遭关押352天,计入刑期,大约7年后有假释资格。
美国军方调查人员说,莫洛克及其同伴2010年1月、2月和5月分别在阿富汗坎大哈省杀害3名平民。
减刑
审判结束,律师斯平纳宣读莫洛克的一份声明,向遇难者家属和阿富汗民众道歉,请求同伴原谅。
一些记者问及24年刑期是否太短,斯平纳回答,莫洛克愿意为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认罪并转作“污点证人”,因而获得减刑。他说,认罪协议近两月前达成,判决不值得惊讶。
莫洛克的母亲和曲棍球教练说,莫洛克的父亲2007年离世,对他构成严重打击。莫洛克先前说,父亲是一名退役伞兵。他加入军队意在子承父愿。
律师斯平纳推测,莫洛克服役的第五“斯特赖克”旅中存在“道德和纪律问题”,环境是促使莫洛克杀害平民的因素之一。战争犯罪专家斯捷潘·梅斯特罗维奇当天在法庭作证时认同斯平纳的观点。
不过,莫洛克在法庭上说,杀人出于个人意愿,未受他人影响。
美国军方检察官安德烈·勒布朗把杀害平民事件定义为“无法形容的残忍行为”,当事人“误入歧途”。
预谋
法官霍克斯当天问莫洛克:向平民开枪是为恐吓还是杀人?所获答复是:“计划就是杀人”。
莫洛克说,他和同伴2009年年底开始谋划杀害阿富汗平民。为了让杀人看似“正当”,他们打算在遇难者遗体附近埋设武器,构成自卫假象。
2010年1月和2月两次杀人后,莫洛克回国休假,期间再次产生杀人想法。
“真的难以回头,”莫洛克告诉法官霍克斯,他再也不想“加入”类似杀戮事件或“成为它们的一部分”。他声音颤抖,“我怎么会变得如此迟钝,失去道德指针”。他承认,自己可能永远无法回答这一问题。(蒋骢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