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兰巴托6月9日电(记者 黄龙杰)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议会)9日批准了《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和《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多个关于航海安全方面的国际海事公约。
蒙古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普勒布道尔吉说,当前共有311艘悬挂蒙古国国旗的船舶在公海上航行。2010年,这些船舶共发生28起违反海事安全规则的行为。他表示,加入上述国际海事公约对蒙古国意义重大,通过加入这些公约可以使蒙古国注册数量超过1000艘的船舶,并可以使蒙古国在发生船舶漏油事件时能够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蒙古国属内陆国家,该国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新加坡进行船舶注册。蒙古国目前大力发展矿业,大宗矿产品的出口对海洋运输的需求量加大,因此努力发展海洋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