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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通知韩国企业商讨金刚山资产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7日13:46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张哲报道 朝鲜方面6月17日表示,根据今年5月底制定的《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法》,朝方将依法处理特区内的房地产等资产。朝鲜就此向现代峨山等在特区拥有房地产的韩国企业发送通知,要求于30日之前抵达特区,以便商讨房地产等资产的处理问题。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6月17日消息,根据“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指导局”发言人的通知,指导局将依法整理特区内包括房地产在内的所有韩方资产。指导局通知拥有房地产的韩方有关当事方,必须于30日前抵达金刚山。通知还就“先成立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后颁布特区法”一事表示,这是由于金刚山旅游受到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旅游业者表示愿意参与对金刚山国际观光项目的投资。

  韩国媒体报道称,朝鲜于4月底对外通知,已新设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5月31日制定特区法,允许包括韩国等外国企业和个人对金刚山特区进行投资,并于本月2日发布了该特区法。

  另据韩联社报道,韩国统一部17日就朝鲜处理金刚山旅游特区资产的通知表示,朝鲜应该遵守与经营单位签署的合同和朝韩当局之间达成的协议,不应违反合同和协议而侵犯韩方企业的财产权。韩国统一部强调说,对于朝方的通报,韩国政府将与有关当事方磋商后就往后的措施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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