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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18:33  新华网

  新华网首尔8月30日电 (记者 姬新龙) 韩国宪法法院30日裁定,在韩国与日本两国围绕“慰安妇”的赔偿请求权问题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韩国政府未努力解决问题,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属违宪行为。

  此前,韩国多名“慰安妇”受害者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韩日两国就财产和索赔权存在争议,韩国政府并未采取具体措施,使她们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

  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中说,解决索赔权是国家的义务,政府应通过外交渠道予以解决。国家在财产和索赔权争端上的不作为,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违反了宪法。判决书说,“慰安妇”都已高龄,如果再拖延不决,将永远不可能树立正义、恢复人的尊严和价值。

  韩国外交通商部30日发表声明表示,韩国政府一直坚持日本政府对“慰安妇”负有责任的立场,但由于日本政府声称已通过1965年韩日间协定了结赔偿责任,韩日间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势必旷日持久。声明表示,政府虚心接受宪法法院的裁决,今后将继续通过双边外交和国际舞台要求日本采取负责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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