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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文件显示希特勒座驾曾因超速被开出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8日03:15  现代快报 微博

  在德国巴伐利亚档案馆发现的一份文件显示,希特勒曾在1931年因超速行驶接到罚单。一位名叫普罗布斯特的警官记下了一辆车牌号为IIA-19357、开往慕尼黑的奔驰轿车的超速记录。记录显示当时的车速是13秒/200米,由此算出时速为55.3公里,是当时限定时速的两倍。

  确认车主是希特勒之后,普罗布斯特开出了超速罚单。希特勒声称自己当时不在驾驶座上,而是司机开车。据《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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