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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韩美军士兵强奸韩少女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1日13:27  环球时报 微博
驻韩美军士兵强奸韩少女获被判10年。 驻韩美军士兵强奸韩少女获被判10年。

  环球网记者张哲报道,据韩联社11月1日消息,针对东豆川市驻韩美军强奸少女案,韩国京畿道议政府市地方法院1日以抢劫、强奸罪,判处21岁的驻韩美军K某10年有期徒刑。此次判决是驻韩美军犯罪事件中仅次于1992年酒店女职员奸杀案(罪犯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重刑,也是2001年修订《驻韩美军地位协定(SOFA)》以来最重的量刑。

  报道称,议政府市地方法院法官表示:“被告闯入被害人居所,施加虐待、变态性行为长达3个小时,带给被害人极大的恐惧和羞耻感,加上被告未对被害人采取弥补措施,理应受到重刑。”

  此外,法院还判决K某必须接受8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今后10年间对外公开K某的个人信息。

  当地时间9月24日凌晨4时许,驻韩美军K某闯入东豆川市某寄宿旅馆,用凶器威胁被害人A某(18岁),多次强奸并施加变态虐待性行为后,抢走5000韩元(约合人民币26元)。此前,负责调查此案的议政府地方检察厅向法院起诉K某,并提请法院判其15年有期徒刑。

  报道称,此案一经媒体曝光,便激起韩国社会极大公愤,民众纷纷要求修改《驻韩美军地位协定》,严惩美军犯罪行为。由于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此次调查进行得“异常迅速”,案发后仅27天检方便向法院提请判刑,38天后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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