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美国纽约一名法官11日裁定,“基地”组织头目乌萨马·本·拉登之父创建的“沙特本·拉登集团”,不应为“9·11”袭击受索赔诉讼。
本·拉登集团由乌萨马·本·拉登之父穆罕默德·本·拉登1930年创建,逐渐发展成为沙特最大的建筑企业之一。
美国遭遇“9·11”袭击后,部分幸存者、受害者亲属等分别向本·拉登集团发起6起索赔诉讼,指责其资助恐怖袭击。
受理上述索赔案件的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乔治·丹尼尔斯裁定,本·拉登集团1993年之前支持乌萨马·本·拉登的说法时间太过久远没法确认裁判权,而其下属子公司“9·11”之前在美国的活动同样难以确认裁判权。丹尼尔的裁决实际驳回了针对本·拉登集团的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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