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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称卫星发射为合法权利 已进入实际行动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4日14:01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电 朝鲜外务省发言人24日强调,朝鲜发射地球观测卫星“光明星3号”是根据国际法规行使自主合法的权利,且发射准备工作“已全面进入了实际行动阶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24日报道,这名发言人表示,朝鲜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技术发射地球观测卫星“光明星3号”的发射准备工作已全面进入实际行动阶段。发射并运行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实用卫星,是高新科技时代的合理要求,也是大势所趋趋。为了表明卫星发射的和平性质和透明度,朝鲜邀请国际权威专家和媒体人士观看发射实况。

  发言人说,朝鲜发射实用卫星,符合和平利用宇宙的相关国际法规。如果因为利用和远程导弹相同的弹道导弹技术就不能发射卫星,那么朝鲜将永远失去发射卫星的权利。“这种双重标准是朝鲜不能接受的”。

  发言人表示,和平性质的卫星发射同“2·29”朝美协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朝鲜在三次朝美高级别对话中始终明确表示,卫星发射不包括在远程导弹发射中。

  他强调称,朝鲜履行朝美协议的立场没有改变。朝方已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访朝就确认暂停铀浓缩活动的程序进行讨论,并正与美方有诚意地进行沟通。据悉,朝美2月29日宣布,朝鲜决定在朝美举行有效会谈期间暂停核试验、远程导弹试射和宁边铀浓缩活动,并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朝鲜暂停铀浓缩活动实施监督。美国方面则同意向朝方提供食品,重申不再敌视朝鲜,并逐步改善美朝关系。

  发言人表示,“若有谁企图恶意剥夺朝鲜自主合法的权利,强迫接受不平等的双重标准,朝鲜将不得不采取反制措施”。同时,朝方期待其通过对话和协商保障朝鲜半岛和平稳定、实现无核化而作出的努力能得到有关各方应有的响应。

  据朝中社16日报道,朝鲜宣布将于4月发射“光明星3号”卫星,以迎接金日成诞辰100周年。朝鲜此举引起各方高度关注,韩国、日本、美国等呼吁朝鲜重新考虑或停止这一计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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