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4月5日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为了使100年前沉入海底“泰坦尼克号”沉船遗址免遭破坏和掠夺,该组织决定,从即日起,“泰坦尼克号”船的残骸将受到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保护,任何毁坏、掠夺、贩卖及散播“泰坦尼克”沉船地点打捞出的遗物的行为均属非法。
据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指出,“泰坦尼克号”的沉没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它与其它需要得到保护的沉船遗址一样,都是具有科学和历史价值的考古遗址,它们承载着人类的悲剧记忆,理应得到尊重。博科娃呼吁潜水人员不要把设备及纪念性牌匾倾倒在“泰坦尼克”沉船遗址处。
1912年4月14日,“泰坦尼克号”游轮撞上冰山后沉没,其残骸沉入纽芬兰海岸线外4000米深的海底。由于出事地点是国际海域,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声称拥有此处遗址。由于《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只适用于沉没百年以上的遗骸,“泰坦尼克号”在此之前并不在《公约》的管辖范围之内。
2001年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旨在确保水下沉船、遗址、装饰性洞穴及其他文化遗址得到更好的保护,为缔约国提供了相互合作的机制,以阻止非科学性的、不道德的勘探行为。该《公约》于2009年1月2日生效,目前有41个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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