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尔4月19日电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于今天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在413号厅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进行宣判后,对其他8名船员及“辽葫渔”船长刘连成也进行了宣判。
因涉嫌妨碍特殊公务执行而一同被起诉的8名船员中,刘德福和王国辉(音),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罚款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其他6名船员,被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辽葫渔”船长刘连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判决称如果无能力缴纳罚款的话,将以每天5万韩币(约合人民币280元)价值的劳动代替。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警长李某(41岁)等两名队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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