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者高举“专利杀死病患” 印度最高法院1日否决了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公司为一种抗癌药“格列卫”的升级版申请专利的请求。该结果意味着印度制药企业可以继续合法“仿制”这种药品。该诉讼被誉为印度“人权与知识产权”的博弈,因其风向标意义而受到广泛关注。印度仿制药之所以受穷人欢迎,是因为价格低廉,格列卫在美国的价格是印度仿制药价格的十余倍。
印度民众街头欢迎
据BBC1日报道,本次申请专利的药品为诺华公司11年前研发的抗癌药物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的升级版,一旦申请到专利则可获得20年的专利权。诺华“格列卫”一个月治疗花费高达4000美元,印度仿制药仅需73美元。该诉讼持续7年,诺华宣称“格列卫”改进型更易于人体吸收,是一次重大改进。不过,印度最高法院认定,这种改进型药品“不符合创新和独创两项标准”,支持印度专利局先前判断。
印度大型制药企业西普拉医药公司律师辛格说,判决不仅影响印度,同时对其他亚非拉国家具有参考意义。
印度最高法院的判决受到印度底层民众的欢迎。在首都新德里,数百民众走上街头,高举“专利杀死病人”的标语抗议瑞士诺华制药公司挑战印度专利法。来自150个国家的近30万公众,以及“无国界医生”等国际非政府组织联合发出呼吁,要求诺华终止对印度政府的法律行动。
专利法为仿造者提供便利
印度专利法对专利有着“宽泛”的规定。根据印度专利法,2005年之前,印度只对药物制造方法授予专利,而对药物本身的化学成分并不授予专利。因此,在其他国家取得专利的药物,印度公司可以通过其他生产方法生产较便宜的仿制版本。2005年以后加入WTO的印度才修改专利法,并开始给部分药品的化学成分授予专利。
为了捍卫本国的仿制药业,印度还以法律的形式与西方制药巨头抗衡。去年3月印度发布了其首例对于专利药物的“强制许可证书”,允许本土制药公司Natco公司生产Bayer公司一种抗肝癌和肾脏癌药物多吉美的仿制药。印度专利局管理者认定这种药物没有为印度患者提供合理的销售价格。
由于药品专利通常只有20年的保护期,专利到期后会被大量仿制导致价格大跌。而为了规避专利保护期,一些制药企业则通过“常青”的办法延长专利期,即略微调整药物来申请新的专利的保护期限,以获取高额回报。批评者认为,“常青”会导致仿制药物商无法对专利药物进行仿制,使病人无法负担一些著名品牌的药物。
发展中国家的“药房”
此案之所以备受关注和争议,是因为印度是仿制药品的生产大国,产量占全球仿制药五分之一。过去几年,印度一直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仿制药的重要枢纽。西方国家昂贵药品一经上市,印度制药企业在本国专利法保护下可以仿制同类产品,仿制药不但价廉,而且质优,不但服务穷人,还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的用药难题。根据“无国界医生”提供的信息,诺华2003年开始在美国销售格列卫,售价为每人每月2600美元。而印度仿制版的售价每人每月为200多美元。
由于没有对药品化学成分的专利保护,印度的药品价格为全球最低。很多发展中国家都依赖印度生产的价格较低的药物。这起诉讼是印度在WTO相关知识产权协议过渡期满之后,遭遇的第一起药品专利诉讼。诉讼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能否继续获得价格较低的药物,以及WTO专利保护条款如何落实等重大问题。
本报综合报道 徐娟
(原标题:进口药价是仿制药十余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