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情报监控揭秘者或选择逃台 台湾方面回应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台湾地区法务部门官员12日说,外事单位可决定是否让涉及美国泄密案的斯诺登入境;若非法入境,可驱逐出境。
美联社报道称,斯诺登可能由香港转往亚洲其他与美国没有订立“犯罪遣送问题”有关规定的地方,台湾地区是可能地点。
熟悉台湾地区与美方合作的台湾法务官员表示,虽签署驻美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美国在台协会间之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但不包含遣送刑事罪犯。
他说,斯诺登若想入境台湾岛内,首先要取得相关证件,台湾方面可决定是否给予“签证”;若不给予“签证”,就没入境台湾问题。 台湾法务官员表示,即使外籍人士想以“免签”方式入境,相关单位若有相关考量,也可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另外,外籍人士非法入境或在台触犯刑责,同样可依法驱逐出境。
他说,过去曾有美国性侵通缉犯从香港以“免签”方式入境,美国联邦调查局获悉后通报国际刑警组织及美国在台协会,请台湾岛内警方协助追缉;台湾警方逮捕到这名通缉犯后驱逐出境,并解送到飞机上,由在场的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带回美国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