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昨天就4名韩国人以二战时期从朝鲜半岛被强掳至日本炼钢厂从事劳动为由向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索赔一案做出判决,裁定原告方胜诉,勒令该公司依照要求赔偿4亿韩元。首尔高院表示,“(强制劳动)是与(日本政府)在朝鲜半岛的非法殖民统治及侵略战争直接相关的反人道非法行为”。该案去年被韩国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据报道,韩国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勒令日本企业做出赔偿尚属首例。目前韩国还有5起类似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后也可能出现更多索赔诉讼,此次首尔高院的判决结果对其他同类案件也将产生巨大影响。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声称,“日韩间的索赔权问题已经完全并最终得到解决,这是我国的一贯立场”,强调“如果判决与我国立场相左,将不予承认”。新日铁住金方面则称该判决“不正当”,表示将尽快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原告吕运泽(90岁)等人于1941年至1943年应征新日铁住金前身日本制铁公司的工作,赴日后被送往大阪制铁所等地,以公司违约并强迫其从事严酷劳动为由,于2005年提起诉讼。
(原标题:韩国法院首次勒令日企对二战劳工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