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直人起诉安倍称其文章损害名誉 遭网民抨击

2013年09月28日00:51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安倍晋三 安倍晋三
菅直人 菅直人

  日本新旧两位首相2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 对 簿公堂”。虽然两人均未到庭,只是代理人出庭辩论,但是这一起官司依然受到关注。据日本媒体报道,这起被称为“史上唯一”的前首相起诉现首相的官司,是菅直人起诉安倍晋三。

  菅直人:安倍文章损害其名誉

  7月16日,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上一纸诉状称,2011年5月,安倍曾经在电子杂志上发表文章说,3·11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当时担任首相的菅直人下令向福岛核电站注入海水的情况是不实的。安倍说他所了解的情况是,东京电力公司首先向核电站注入海水,但随后被菅直人叫停,在众人劝说之下,菅直人最终才同意向核电站注入海水。文章就此称,菅直人最后却隐瞒事实,并把注入海水归功于自己的“英明决断”,他应该向国民道歉并且立即辞职。

  该文章发表后,成为2011年6月2日日本国会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的理由之一。时隔两年之后,菅直人重新翻出这笔旧账,并称安倍的这篇文章“全部都是虚假信息”,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名誉。

  网民大多抨击菅直人 称其自讨没趣

  在诉状中,菅直人还要求安倍删除相关文章,并刊载两年以上的道歉文章,还需向他支付综合为1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8万元)的赔偿金。

  此事一出,日本媒体大呼惊奇,在报道中称前首相起诉现首相是极为罕见的。在日本各大论坛及新闻评论中,网民们也炸开了锅。纵观这些讨论内容,大多都是抨击菅直人和上一届民主党政权的评论,说菅直人此举是“自讨没趣”“小丑一样的行为”。

  东京地方法院当天开庭进行第一次法庭辩论,双方的代理人出席辩论。安倍的代理人要求法庭驳回菅直人的无理起诉。

  分析认为,如果将此案看做是单纯的名誉权纠纷,根据日本民法第710条的规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案件结果的决定因素仍在于菅直人所提的证据是否成立的问题。央广

(原标题:日新旧首相“对簿公堂”(图))

(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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