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澳门日报》13日刊载社论《安倍立特定保密法意欲何为》,文章援引分析指,安倍内阁炮制特定保密法与他寻求修改日本宪法中的放弃战争条款,以及安倍最近经常鼓吹“集中国家权力”的说法相提并论,提醒人们:这似乎在重演战前日本的独裁主义。
文章摘编如下:
根据日本安倍内阁在10日作出的决议,13日将公布充满争议的《特定秘密保护法》,这一用以严惩被指泄漏国家秘密信息的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案,甫一露头就招来全国一片批评谴责声浪。尽管首相安倍晋三承诺未来将会切实说明法案,以消除人民的误解,但还是未能减少国民的疑虑,此法继续遭受激烈反对与抗议,将是意料中事。
据日本媒体报道,特定保密法规定,国防、外交、间谍和反恐行动等攸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可交由阁僚等行政机关长官指定为“特定秘密”,保密期为五年,但可经由内阁批准后多次延长至三十年以上。法案还规定,如果公务人员泄露其中内容,最高将被处十年有期徒刑;教唆泄密者也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幅度提高惩罚泄密者的刑期。
日本民众对特定保密法的主要质疑,在于担心政府会通过此法律对不利于政府的事情进行黑箱作业,剥夺人民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而且,该法有所谓“共谋罪”,即使没有实际发生犯罪行为,只要若干人讨论被指定的“特定秘密”,都可能触犯法律。
特定保密法于界定机密方面,赋予政府机构新的广泛权力,加重了对泄密官员的量刑。对此,安倍辩称,日本需要收紧有关处理国家机密的规则,让政府机构之间协同运作,并与日本最密切的军事盟友和保护者美国协同。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待新的保密法公布后,政府将着手筹备成立“情报保安咨询会议”和“保安监视委员会”。前者将从情报公开、档案管理、新闻、法律等领域中,挑选专家组成讨论小组,制订出评估合适性的统一标准,并将公布具体讨论结果;后者则将由各省厅的事务次官一级官员组成,意在审查法案指定秘密内容的妥当性。这些都是特定保密法的配套,安倍称之为借鉴美国模式组建的跨机构组织。
批评人士的忧虑还在于,该法在决定哪些信息需要保密方面给予政府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且没有充足的监督机制来防范其被滥用。针对这些担忧作出的一些修订、包括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条款,以及组建一个外部审核小组(职权尚未界定),都不能让反对者放心。
安倍晋三宣称保密法对于加强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但新闻从业人员、学者和许多日本普通民众强烈反对出台该法。较早时的民调显示,反对和要求修改这一部法案的比例达到82%,支持该法案的选民比例不到三分之一。这个法案令安倍的支持率一下子从接近70%跌至不足一半。然而,强烈反对的民意和群众示威乃至议会上议员的肢体冲突,都未能改变安倍政府的固执立场。
继众议院之后,本月6日深夜,执政联盟以多数优势使参议院通过了特定保密法。使该法案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完成国会立法程序,在日本,这是快得颇不寻常。这说明,安倍急于利用“安倍经济学”刺激计划积累的政治资本,推动有争议的安全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在围绕特定保密法展开的国会辩论中,安倍为了加强自己的论据,曾提及中国在东海划设防空识别区。他说,“为了回应中国的防空识别区,我们需要辩论日本的防御能力是否充足,这会涉及大量秘密”,“如果政界人士泄露了秘密,他们将受到惩罚。”
这说明,安倍一方面拿中国划设防识区来说事,找支持,但也暴露了他在中日关系持续紧张、对抗可能升级之际来立这个法,确实并非巧合。有了这个法,在涉及中日冲突的问题上,日本当局就可以随时收紧媒体的报道与舆论尺度,使自己无所顾忌地放开手脚与中方对抗。
“对付臭味的最好办法是用盖子盖住。”美国《野兽日报》用这句日本谚语道破了安倍订立特定保密法的目的。日本参议员山本太郎亦毫不留情指出:日本现在走的道路,是重造法西斯国家,回到压制的过去。
《纽约时报》七日刊登的一篇文章,将安倍内阁炮制特定保密法与他寻求修改日本宪法中的放弃战争条款,以及安倍最近经常鼓吹“集中国家权力”的说法相提并论,提醒人们:“这似乎在重演战前日本的独裁主义。”的确值得警惕。
(原标题:澳媒:安倍立特定保密法 欲重演战前独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