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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驳回第二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称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

韩法院驳回第二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称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
2021年04月21日 22:38 新浪新闻综合

  原标题:韩法院驳回第二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称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记者 钟书毓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4月21日上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1日作出判决,驳回李容洙、金福童(已故)等“慰安妇”受害人及其家属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诉讼。

  法院认为,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即不受韩国法院管辖,不符合诉讼条件。但这一结论与今年1月的另一起“慰安妇”索赔诉讼的获胜形成对照。当时,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日本因战争罪行无法获得管辖权豁免,因此有责任赔偿“慰安妇”受害人及其家属。

  报道称,法院解释,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同时也列举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

  法院还指出,韩日2015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具备外交形式,有着权利救济的性质。(指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时候,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使得权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者赔偿,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2015年12月日韩两国曾就赔偿金达成一致,部分受害者也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2016年依据《韩日慰安妇协议》而成立的基金会,后于2018年被韩国政府解散)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并且法院认为,此前达成的协议是韩日双方共同达成的,因此不能只贯彻韩国一方的立场,需要同日方进行外交交涉。

  而本次判决同今年1月韩国法院在另一起慰安妇受害者诉日本政府的案件中针对管辖权问题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在今年1月8日的判决中,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日本因战争罪行无法获得管辖权豁免,因而受理案件并经审理后判定日本政府有责任赔偿慰安妇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此,今天在现场旁听的现年93岁的受害者李容洙对媒体表示,判决结果“非常荒唐”,呼吁一定要将案件提交国际法庭进行裁决。

  李容洙曾表示,希望韩国总统文在寅说服日本首相菅义伟,到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分清是非。她也在4月14日访问位于韩国首尔的日本大使馆,向使馆方面递交信件,要求日本首相菅义伟将慰安妇问题诉诸国际法院。

  作为促进慰安妇问题诉诸国际法院委员会主席,李容洙曾召开记者会表示,韩国和日本是邻国,不应该结仇,明断是非,接受道歉,才能恢复慰安妇的名誉。“我不想再这样斗争下去,不想结怨,我常说,可恨的是罪,不是人,所以我的愿望是将慰安妇问题诉诸国际法院,我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的判决。”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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