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广岛一高级法院29日做出判决,推翻了一地方法院做出的关于对二战期间慰安妇进行赔偿的决定。
1998年,该地方法院认定,日本政府应向3名韩国籍前慰安妇每人支付2440美元的赔偿。当时,共有10名原告提起集体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偿5.64亿日元。
这是前慰安妇唯一一次通过法律途径赢得诉讼,得到赔偿。
但广岛高级法院今日的判决意味着她们不可能从日本政府那里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