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荷兰四对同性恋者在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厅正式举行了婚礼,并交换了结婚戒指。自荷兰通过同性恋结婚为合法行为的法律后,数百对同性恋者都准备举行婚礼。
这次婚礼的举行标志着同性恋者长达15年为争取平等的婚姻和其它权利斗争的胜利。
举行婚礼的其中有三对男性同性恋者和一对女性同性恋者。阿姆斯特丹市市长鲍伯-科 恩主持了这次婚礼。
当市长先生宣布这四对新人结为正式夫妻时,挤满了来宾的市政厅里爆出热烈的掌声。但这四对同性恋夫妻在互相接吻前,表现的有点尴尬。科恩市长宣布他们可以互相祝贺的时候,他们深情的拥抱和接吻。
女同性恋夫妻身着袭地婚纱,男同性恋者基本上都穿了比较保守的深色西装,只有一对新人穿了很前卫的皮装。
虽然同性恋在其它一些国家也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但荷兰此举还是开创了先例,同性恋主义者为之而欢呼。荷兰这次修改民法里婚姻规定的内容,其中将对婚姻双方必须是"男性和女性"的限制去掉了。
参加这次婚礼的一位女同性恋者说:"如果我们这样走在街上,大家都不会觉得我们幽深么不同,唯一的不同是我们称对方是自己的'配偶'。"
也有少数反对者在市政厅外游行示威,他们大声呼叫:"滚回上帝那里去吧!"
同性恋者近年来在荷兰基本上已为大众所接受。一向公众调查显示,75%的人支持同性恋者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权利。(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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