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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先后十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搞反华提案,均告失败。
1990年3月6日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一项动议,否决了美国等少数西方 国家炮制的“中国局势”议案。
1991年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未提出反华议案。
1992年3月4日2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巴基斯坦代表提出的动议,决定对少数西方国家炮制的所谓“中国/西藏局势”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3年3月10日22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决定对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4年3月9日20票赞成、16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一项动议,决定对由少数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5年3月8日21票反对、20票赞成、12票弃权否决了由美国和欧盟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
1996年4月23日27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欧盟等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7年4月15日27票赞成、17票反对、9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丹麦等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8年美国政府表示已决定不再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针对中国人权的议案。
1999年4月23日22票赞成,17票反对,14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的动议,使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未付诸表决即宣告失败。
2000年4月18日22票赞成,18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2001年4月18日23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代表团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顾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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