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于近日以绝对多数赞成票通过了一部反邪教法———《阿布—比尔卡法》。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深受邪教之害,但通过立法来打击邪教的嚣张气焰,法国走到了前面。由于在此之前,美国的人权大棒同样挥向了法国,大肆攻击法国打击邪教的行动,因此法国立法反邪教的行动尤其引人瞩目。
法国深受邪教之害
最近几年,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的气焰越来越嚣张,由邪教教主一手制造的人间悲剧时有发生,邪教在法国一度泛滥成灾,很多无辜的法国人成为邪教的受害者。从去年开始,法国政府明显加大了打击邪教的力度,有力地打击了邪教组织的猖狂气焰,至今仍对邪教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因此邪教组织变得更为隐秘,变换手法,甚至钻法律的空子进行公开或半公开的活动。
有的邪教组织还玩弄起江湖骗术,引诱青少年和老年人参加邪教活动。邪教的最大危害在于摧残人们的心灵,造成家庭悲剧,影响社会正常生活。据初步统计,法国目前有16万名邪教徒,其中有1.5万名死硬分子利用邪术行医,诈骗钱财。法国政府预计,如果不加大打击力度,在未来10年中,利用邪术行医的邪教徒估计将超过3万人,这将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源自中国的邪教组织“法轮功”最近几年也在法国登陆,破坏了很多人的正常生活。今年2月,法国华侨举行了一次揭批“法轮功”大会,旅法华人林希翎在会上痛陈邪教的危害。
她说:“我是以非常愤怒、沉痛的心情,来参加这个会的,因为,我也是邪教的受害者。4年前,我18岁的儿子受到邪教蒙蔽,只接触邪教组织3次,儿子就疯了。他回到家里,胡言乱语,我吓坏了,就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结果他跳楼自杀了。孩子临终前说:‘妈妈,救救我’。我的精神几乎崩溃了,我要控告邪教组织,为儿子申冤,为儿子的生存权、生命权。我去找人权组织,要求见法国记者,但人家不感兴趣。孩子活生生的生命被邪教组织害了,这些人权的卫道士,他们却说不感兴趣。死一条狗,都有警察、有动物保护委员会来调查,虐待狗,要判刑,但我18岁孩子这样被害死了,根本没办法申冤,我找了警察,谁都找了,没任何用处。告邪教,我没有钱请律师,我也差点疯掉。人家说,林希翎成了巴黎的祥林嫂了。”
她最后流着泪说:“我现在住在巴黎郊区,那些法轮功分子还往我信箱里塞东西,丢中国人的脸!他们是为了敛钱,叫别人花400法郎买张票进练功站,站长却拿3000法郎一个红包。血淋淋的事实说明,邪教的本质都一样。我没有保护好儿子,我是个失败的母亲,你们要当心邪教,别让自己和孩子再去接触邪教!”
惩治邪教决不手软
法国政府充分认识到邪教危害社会的本质,不仅在全国广泛宣传邪教的危害,还动用法律武器,将那些罪恶累累的邪教组织成员送上法庭。今年4月17日,格勒诺布尔市轻罪法庭开庭审理“太阳圣殿教”集体自杀案。这是继1996年9月里昂轻罪法庭审判“科学神教”欺诈案之后,法国对邪教的又一次审判。此时,法国两个“最具危险性”的邪教组织都被送上法庭。
预审法官吕克·封丹花了四年多时间,调查甄别了5万份材料,于去年7月完成了427项卷宗,结束预审。据调查,迪芒布罗于1978年建立邪教组织“金色道路”,1984年更名为“太阳派国际骑士”,1990年又改名为“太阳圣殿教”。该邪教“理论”是“世界末日说”,认为在“世界末日”到来前,人只有“超度”到遥远的天狼星上才能获救。
“太阳圣殿教”在90年代策划了几起“升天仪式”,导致74人丧生。1994年10月4日至5日,瑞、法、加的信徒相继集体自杀,仅瑞士就有48人丧生;1995年12月,在阿尔卑斯山的韦科森林,16名信徒集体自杀,悲惨死去;1997年3月,在加拿大的圣—卡西米也有数名教徒为体验“升天的幸福”而自杀。
在这起集体自杀案中,对法国人冲击最强烈的是韦科森林案。1995年12月16日,11名“太阳圣殿教”信徒带着3个孩子来到林中空地。另有两个信徒,即法国警察拉当榭和瑞士建筑师弗里德里专门来帮助“升天”:他们先让14人服镇静剂和止痛剂,再朝他们头部开枪。14名信徒毙命后,这两人把尸体摆成星形(据说这是升到天狼星的最好形式),浇上汽油烧焦。随后,他俩到附近一个叫“地狱之井”的地方开枪自毙。预审法官认为,这是一起邪教策划的集体自杀案,解剖学专家和毒理学专家通过鉴定得到了同样结论。
由于“太阳圣殿教”的教主迪芒布罗及二号人物儒雷,都已于1994年10月在瑞士集体自杀中死去,这次被押上审判台的是该邪教“理论家”塔巴奇尼克,他被认为是“太阳圣殿教”的第三号人物。预审法官以“参加犯罪团伙”和“鼓励谋杀”的罪名对塔巴奇尼克提出起诉。格勒诺布尔检查官扎格维埃·理查德在谈到这场审判时说,这不仅是对塔巴奇尼克一个人的审判,而是对整个邪教的审判,具有教育意义。
4月28日,法庭判定塔巴奇尼克对教徒集体自杀案负有责任,犯有“参加犯罪团伙”罪。法庭将于6月25日宣布具体量刑结果。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美国的人权大棒却在这个时候向法国挥来,竟然认为法国镇压邪教的行为是妨碍宗教自由!美国的指责当然令法国政府气愤,一个打击邪教小组通过年度报告,详细列举法国邪教活动的情况及其危害,对美国的无端指责给予有力驳斥。这个小组指出,邪教活动与正常的宗教活动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打击邪教活动不仅将保护公民不受邪教组织危害,也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保护。
正是在与邪教组织的斗争中,法国政府意识到法律武器的重要性。在此之前,法国曾经针对邪教组织两度立法,但那两部法律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邪教组织很容易钻空子。于是,法国国民议会开始酝酿一部纯粹意义上的反邪教法。
反邪教有了锐利武器
5月30日,法国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赞成票通过了反邪教法———《阿布—比尔卡法》。根据这项法律,被判处犯有伤害人身、非法行医、非法售药、做欺骗性广告和走私等罪行的邪教组织,高等法院有权予以取缔。这项法律还把“利用无知和低能”进行欺诈定为犯罪行为,以保护儿童、残疾人等易受伤害人群。
法国国民议会邪教问题专家让·皮埃尔·布拉德介绍了邪教的十大特征:精神领袖自称有无边“法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信徒必须绝对服从他;借助传教大肆敛财,因此财力雄厚;教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唆使教徒放弃正常的社会生活;儿童和女信徒往往成为受害者,不是遭到虐待就是遭到性侵害;大量吸收单纯的儿童入会;具有反社会的思想,教主声称只有入教才能净化灵魂;扰乱社会秩序;有时候邪教还会通过法律途径打击批评者,经常转移资金;伺机钻入公共权力机构,以此扩大影响力。
布拉德指出:“邪教在秘密和隐蔽中孳生,在黑暗中发展,以神灵或玄奥做掩护,其惟一目的是夺取权力和金钱。由于邪教组织越来越隐蔽,危害越来越大,所以,政府必须高举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邪教。”
法国通过的这部新法令人耳目一新,它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凭借这一概念,给邪教教主定罪就容易得多了,法国邪教研究专家指出,这部新法律生效后,打击邪教就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邪教的受害者家属和社会团体都有权力将罪恶多端的邪教成员推上法庭。新法律还规定,教主欺诈罪一旦成立,可判刑3年,罚款250万法郎。重者可判5年监禁,罚款500万法郎。
一位名叫埃里尔·蒙丁的妇女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法国有170多个邪教组织,我丈夫就是其中一个邪教组织的重要成员。以前,我想把他拉出来,但他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现在好了,即使我丈夫不同意,我也可以将那个邪教组织告上法庭。”
旨在打击邪教的《阿布—比尔卡法》在国民议会中以绝对多数赞成票获得通过,这部新法律也受到了法国人的普遍欢迎,但让法国人气愤的是,法国依法打击邪教,美国人再度跳出来指手划脚。美国政府指责法国的这一做法是“妨碍宗教自由”、“侵犯人权”。一些邪教组织也跟在美国屁股后面瞎鼓噪,要求信徒立即行动起来,揭露政治家的“阴谋”。
美国的狂妄做法使法国议员们非常反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议员气愤地说:“我们是代表法国公民的议员,我们的表决实际就代表着大多数公民的意志,美国人凭什么对这部法律说三道四!”
法国法律问题专家分析认为,法国通过立法的形式打击邪教,确实走在了世界前列。但值得注意的是,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绝对不会就此销声匿迹,它们一方面会采取更加隐蔽的形式从事邪教活动,一方面会在暗中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的宗教情绪,对此司法部门不得不防,人民不能不防。 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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