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服务在日本算不算犯罪?
特约供稿人:唐光
在日本手淫服务是否非法呢?事实上,日本《卖春防止法》里并未细化到“手淫”等行为是否属于卖春范围。而日本男性友人对花钱买“手淫”则表示很费解,“既然花了钱,在日本起码也是‘嘴’起跳,毕竟唯有‘手淫’是可以靠自己就可以完成的,何必去花这冤枉钱!”
广东高院“提供手淫服务非卖淫”判决在网上引起热议。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转到一水之隔的近邻日本,看看这个拍摄贩卖AV都合法的国度的色情行业。
在日本和色情相关的行业统称为“风俗店”。“风俗店”又分为club(夜总会)、苏纳库(日语叫sunaku,类似于K歌店,但是没有包间,一桌桌客人都在同一个大空间里,谁点歌谁就上台唱)异性洗浴场(泰国浴)、上门健康服务(这个就不解释了,大家都懂的)、无上装钢管舞店,异性相谈店(相谈在日语里是聊天的意思)、牛郎店等等,种类繁多,细分专业。详见新浪新闻此前报道:一窥日本性产业:“卖淫非法”形同虚设
在众多风俗店中,异性洗浴场(泰国浴)是比较有日本特色的一种。店家打出的旗号是提供泰国浴服务,店家被授予的经营范围是“小姐以青春的body清洗客人疲惫的身躯”。
原则上仅仅是提供洗浴+按摩服务,但由于店家提供的场所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小房间,小姐和客人究竟有没有进行到“本垒”,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店家其实心若明镜,但佯装不知。
店家只收洗浴的费用,客人如果想要“增值服务”,则是和小姐之间的私下交易。其实在日本,异性洗浴场已是约定俗成的“炮店”代名词,谁都知道实际上就是做“那生意”的地方。
上门健康服务和异性洗浴场大同小异,只是一个是打电话叫上门服务,一个是在店里提供服务。但上门健康服务的“约炮”成功率却反而没有异性洗浴场那样百发百中。日本有些提供电召上门健康服务的风俗店管理还较严格,不允许小姐和客人有私下性交易,因为“不在眼皮底下看着”容易发生不可控事件,如小姐和客人就价格产生纠纷或者遇到客人敲诈、性暴力、小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所以偶尔也会遇到客人加钱提出“性交易”要求,小姐因害怕店里知道导致失业而拒绝的情况。
日本的各类风俗店中,日本“小姐”的口碑、受青睐程度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的“小姐”,行价也略高。一方面是更有服务精神(其实整个日本服务行业都是如此),温柔礼貌、,在男性面前自觉地放低身段,遇到一些难缠的客人、无理的要求,多半是忍受谦让,不会动不动就杠起来,这和日本女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和传统男尊女卑的观念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日本“小姐”更讲究职业道德,像夜总会、无上装钢管舞店和苏纳库店里但凡有卖笑不卖身,秉持最后一道防线的小姐基本都是日本人,职业定位是什么就只干什么,坚守原则,给再多钱都不松口。不出台的日本小姐比例虽算不上很多,但确实存在。
但混迹歌舞伎町多年的中国籍导游李小牧告诉笔者,也不能说这部分群体自恃清高,既然进了风俗业,就没有人还想着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其中也有一些是被包养的情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二奶),自然不“零卖”。
日本设有《卖春防止法》,其中第6条规定,卖淫者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5万日元以下罚金;第7条规定,组织、诱使、胁迫他人卖淫者,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万日元以下罚金。
第8条规定的判罚相对严重,组织、诱使、胁迫他人卖淫者并从中获取非法收益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万日元以下罚金。
刑量最重的则是针对职业经营卖淫场所的非法业者,将被判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30万日元以下罚金。
同样日本《卖春防止法》里也未细化到“手淫”等行为是否属于卖春范围,鉴于举证艰难及灰色地带范围广泛的日本色情行业特性,“手淫”应该不在警察重点关注的对象之内。
笔者曾询问过身边的日本男性友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既然花了钱,在日本起码也是‘嘴’起跳,毕竟唯有‘手淫’是可以靠自己就可以完成的,何必去花这冤枉钱!”
(唐光)